9月1日起,广东省及江门、阳江、肇庆、潮州等地市9部地方性法规开始施行。内容涵盖港澳青年就业创业、优化营商环境、养老服务、生物多样性保护、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等方面。
关键词 经济发展
创新立法促进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就业创业
梳理发现,此次9月1日起施行的省市法规中,不少聚焦经济发展主题,围绕港澳青年在大湾区的发展、营商环境优化等进行立法。
《广东省促进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条例》围绕服务保障、完善跨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健全扶持政策、推进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作出规定,推动解决港澳青年就业创业面临的堵点卡点问题。例如考虑到部分港澳青年选择在港澳参加社会保险,为做好制度衔接,条例规定,已在香港、澳门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且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港澳青年,可以持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在内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申请享受有参保要求的扶持政策时,视同符合参保要求。
针对痛点难点问题,《阳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出一系列规定。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条例规定了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清单;针对招商引资机制不畅、行政审批效率不高、信息化建设有待提高等问题,条例规定了建立健全招商引资统筹协调、激励、跟踪服务机制以及招商项目落地保障和承诺办结责任制等。
关键词 民生热点
我省首部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性法规施行
一批回应民生关切的地方性法规9月1日开始施行,受到普遍关注。
《肇庆市养老服务条例》规定了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扶持保障、监督管理等内容,例如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等村级自治组织开展多样化养老服务的内容,体现互助互惠的特点,还将用于养老服务的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比例提升至55%。
作为广东省第一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潮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分别从监督管理、保护名录、生态修复、惠益共享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立法。例如,针对生物多样性资源底数不清问题,规定相关部门制定野生动植物保护、种质资源保护以及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保护等名录。同时突出本地特色,条例专门对潮州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规定,例如要对中华穿山甲、韩江鼋等一批特有珍稀野生动植物实施重点保护;要构建野生动物生态廊道,保障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连通性;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韩江流域、黄冈河流域、凤凰山、桑浦山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生态系统。
《江门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明确,对城市建筑外立面实行分类管理,对城市主要道路,轨道交通线路两侧和重点区域建筑外立面实施重点监督管理。同时区分物管居民区和非物管居民区进行管理,对建筑外立面管理和维护费用分别根据实际予以规定。此外,条例还拓展外立面维护资金保障途径,鼓励新建建筑物建设单位或者投资方、既有建筑外立面责任人投保相关责任险,为建筑外立面维护提供保障。
关键词 社会治理
加大对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权益保护
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如何加大权益保护?备案审查工作如何进一步完善?一批与法治建设、社会治理相关条例施行。
省人大常委会对《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进行首次全面修订。新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扩展捐赠范围、加大权益保护,厘清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例如明确了捐赠人税收优惠权,强调社会对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善行义举的支持和鼓励。
《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强调了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原则。同时,提出有关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核安全和核事故应急知识公益宣传教育,普及核安全和核事故应急知识,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等相应措施。
《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在此次修订中作了较大幅度修改,例如明确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完善人大专委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职责,完善备案工作、审查工作标准制度,健全审查工作方式和集中清理机制,完善备案审查工作的处理,加强保障和监督的制度建设,同时明确人大有关工作监督和镇街备案审查制度等。
立足本地立法工作实践经验,《潮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对相关立法程序、机制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推动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能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提高潮州市立法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例如,修改完善设区的市立法相关规定,探索开展协同立法,进一步规范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