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
奖嘉奖和第八届广东专利奖获奖
单位及个人的通报
粤府函〔2021〕33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8号)规定,经广东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省知识产权局审核,省政府决定对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嘉奖和第八届广东专利奖获奖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现通报如下:
一、对我省获得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金奖的“一种测量参考信号的信令配置系统及方法”等6项专利、获得第二十二届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汽车”等2项专利给予每项100万元奖励;对我省获得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银奖的“直流融冰的主回路设置方法”等14项专利、获得第二十二届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无线骨传导运动耳机”等8项专利给予每项50万元奖励;对我省获得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一种抗流感病毒的中药有效部位及其制备方法”等274项专利、获得第二十二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坐椅(低靠背)”等22项专利给予每项30万元奖励。
二、授予“一种抗磨用ZrO2―Al2O3复相陶瓷颗粒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等20项专利第八届广东专利金奖,给予每项30万元奖励;授予“用于滤芯的中心管和具有其的过滤装置”等40项专利第八届广东专利银奖,给予每项20万元奖励;授予“空调器、空调器运行策略的调整方法及装置”等60项专利第八届广东专利优秀奖,给予每项10万元奖励;授予廉玉波等10位发明人第八届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给予每人10万元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及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大力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高效益运用,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