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平远县政府消息,平远在全省率先完成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并于日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列明了“任务单”,更为群众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提供了清晰的“监督表”。
据了解,编制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我省于今年全面铺开。平远县作为2018年全国100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之一,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迅速根据国家部委制定的标准指引和省、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结合本级部门实际,率先全面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该目录涵盖重大建设项目、义务教育等26个领域、1511个公开事项编制,涉及18个县级部门,做到分类科学、名称规范,为全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贡献了“梅州经验”。
据悉,平远县今后将对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施动态更新调整,进一步推动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制度体系,规范建设基层政务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新媒体,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推进行政执法、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加速基层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切实提升群众对基层政务公开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