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年04月01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 切实做好我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现将各地市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如下:

广州海珠区构建“区+街+社区”全覆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海珠区继续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在省、市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海珠区政务数据局牵头,升级构建涵盖“制度通+一本通+基层通+一网通”的“四通八达2.0版”政务公开体系,并全面公开26个试点领域和18个街道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打造出全省首个“区+街+社区”全覆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着力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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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华区创新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龙华区是广东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推广应用8家单位之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部署要求,龙华区围绕打造全国基层法治示范区,争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尖兵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标准为引领,以平台为抓手,以制度为保障,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法治、阳光透明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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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25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发布

近日,东莞25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发布。这是东莞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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