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州市河长办组织对全市7个县(区)2020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大亚湾区、惠阳区、龙门县3个县(区)考核等次为优秀,惠城区、惠东县、仲恺区、博罗县4个县(区)考核等次为良好。
据悉,该考核结果将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和作为各县(区)相关领域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优先考虑的重要参考依据。
近三年拆除非法侵占河湖建筑72万平方米
据惠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2020年,惠州市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带头巡河,深入江河湖库一线调研指导,并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碧道规划、黑臭水体整治、水污染防治攻坚等河湖治理重点任务。在各级河长、各部门的齐抓共管下,诸多河湖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得以解决,“河长领治、协同治理、社会共治”正成为治水新常态。
据统计,去年惠州共解决河湖问题3000多宗,并通过开展“河小青”志愿服务活动、招募民间河长等方式,较好调动广大老百姓支持参与河湖治理河保护的积极性,形成了河湖治理保护的强大合力。
河湖治理保护各类专项行动常态化、长效化开展。近三年拆除非法侵占河湖建筑物1104栋、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补齐管网,完成新建、改造污水管网744公里。因地制宜科学清淤,全年对111条河流(段)实施清淤共291公里。
劣五类河涌数量同比2019年减少22条
治水攻坚取得历史性突破。国考、省考断面的地表水水质全部达标,优良比例连续三年上升,从2018年的66.7%上升到2019年的77.8%、2020年88.9%。劣V类比例连续三年下降,从2018年的22.2%下降到2019年11.1%、2020年0。大部分县(区)水环境质量改善显著,惠州市国考断面2020年度水环境质量改善位居全国第七,全市27条黑臭水体全部达到“长制久清”,直排七大水系劣五类河涌数量同比2019年减少22条。
各县(区)涌现更多具有示范意义的做法。比如大亚湾区的河长制宣传服务一直采用外包形式,有组织地常态化开展宣传活动。惠阳区大力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水质改善居全市之最,淡水河流域增设10多个水质自动监测站。龙门县开发河道管理系统,帮助镇、村级河长在日常巡河中快速识别河湖“四乱”问题,另外自去年下半年起每月开展河长集中巡河活动。仲恺区开展了全区沟渠的清理工作,并每月对各级河长的履职情况进行通报。惠东县成功创建全国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龙门县被评为全国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
接下来将强化河湖长统筹协调作用
“虽然各县(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有不足。如部分基层河长履职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节水工作有待加强、河湖监管工作仍然任重道远、水污染防治工作还需持续推进等。”惠州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惠州将强化河湖长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强大的治水合力;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对“散乱污”企业的执法监管;重点补齐水安全短板和推进河湖常态化规范管理,加快完成河湖划界、水域岸线保护等基础性工作,开展河湖健康评价,严守水资源利用上限;落实好《惠州市碧道总体规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20-2022年碧道181公里建设任务,并严格把好碧道建设质量关,注重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