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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峰限行”7月1日起实施 交警部门设置15天执法过渡期

时间 : 2024-07-02 10:53:43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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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高峰限行”管理措施正式实施。上午早高峰时段,在广州市洛溪大桥靠近童悦路出口看到,现场车流量不小,路边已设置明显的“非广州市籍高峰限行标牌”。交警正在现场对过往的外地小客车进行劝导。

  “高峰限行”管理措施是指工作日7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在广州市管控范围内道路通行。

  “您好,今天是‘高峰限行’第一天,工作日上下班高峰禁止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在广州市管控范围内道路通行。您的车辆是否有预约?”交警引导一辆粤K号牌小客车靠边,询问司机。

  司机乌先生坦言,自己没有想起来今天已经开始实施“高峰限行”管理措施,按照常走的路线从番禺区到海珠区上班,“不好意思我今天没有预约,明天我会严格按照规定预约。”他说。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秩序设施大队许警官介绍,7月1日至15日为执法过渡期,外地车牌小客车违反“高峰限行”管理措施时,交警部门以教育、提醒为主。从7月16日起,交警部门会正式对违反“高峰限行”管理措施规定的车辆依法进行违法记录和处罚。

  乌先生在现场表示,“高峰限行”管理措施比“开四停四”方便许多,只要避开早晚高峰期,就能畅行,尤其利于外地车辆周末开车出行。

  在召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政治协商会议,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期间,不实施“高峰限行”。

  外地小客车可在广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申请工作日高峰通行,每个自然年不超过12个工作日。申请方式可以是单独申请1个工作日,也可申请连续多个工作日,按自然年清零。临时出行可提前申请,也可出行后申请。出行后申请的,需在当天24时前提交申请,完成办理预约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