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 > 生产安全事故动态信息

2024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上高速

时间 : 2023-12-20 12:10:58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打印】 【字体:

  日前,广东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2024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下称《通告》),明确凡是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禁止在省内高速公路通行。

  在全省范围内,为自来水使用、发电生产、城市燃气、加油(气)站、应急航空救援、医用氧等涉及国计民生项目提供保障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危险货物运输空车不受通行限制。违反该《通告》限行规定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