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修订的《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条例》关注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的热点问题,包括门禁系统与警方联网可获补贴等。《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针对目前东莞在出租屋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部门职责不够明确具体等问题,《条例》规定政府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作,进一步理顺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针对“房中房”等问题,《条例》规定出租人不得分隔搭建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针对全市出租屋瓶装燃气多,检查主体不明确的问题,《条例》规定瓶装燃气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入户安全检查。考虑到未安装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设备会存在治安隐患,《条例》完善了相关法律责任条款。
《条例》规定出租屋门禁系统并没有强制要求与公安机关联网,但安装使用与公安机关联网的门禁系统,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实践中,麻涌、厚街、茶山等采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一定补贴的方式,推动出租屋门禁系统安装使用,在提升出租屋治安管理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接下来,市公安局将加大普法和执法力度,推动规模以上出租屋安装符合技防标准的出租屋门禁系统,协调各镇街(园区),根据本地实际,采用补贴方式分步、分类推进与公安机关联网的出租屋门禁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