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省内政策速递

珠三角力争率先建成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时间 : 2016-09-27 06:50:37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打印】 【字体:

  笔者24日从省环保厅获悉,在省委、省政府即将召开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之际,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正式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下称《规划》)。

  根据《规划》的总体目标,到2018年,全省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省控江河湖库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全面达到小康社会环境类指标目标。

  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稳定下降,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各地级以上市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基本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珠三角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率先成为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粤东西北地区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据悉,在本次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期间,环保部和省政府将就共建珠江三角洲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签署部省合作协议。《规划》显示,该示范区涵盖绿色空间合理、绿色经济发达、绿色环境优美、绿色人文繁荣、绿色制度创新等内容,其中要求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区域大气复合污染协同控制,打造互联互通的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网,加强土壤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控,为人民群众提供优美的绿色环境。

  “‘十二五’时期环保强调污染物的减排,而‘十三五’则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这是国家环保理念的重大转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永波说,《规划》分2018年和2020年两个阶段,设立了系列具体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