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民政厅、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推进流动儿童就近在普惠性幼儿园入园,满足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近就读公办学校或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服务)的需求,持续推动流动儿童持居住证在居住地参加居民医保工作等措施。
《实施方案》从开展监测摸排建立信息台账、完善制度措施提升保障水平、加强关爱服务促进健康成长3个方面提出10项措施;并细化梳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保障”等6个方面19项具体关爱服务项目“广东清单”,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促进流动儿童均等享有高质量权益保障。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6年,广东省流动儿童相关政策制度更加优化健全,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有效,重点领域惠民措施更加平等均衡,流动儿童信息台账更加精准,基层基础更加坚实牢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到2035年,广东省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均等优质,流动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