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幼儿园办园指南》(下称《指南》)。《指南》指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城市和乡镇居住小区应按居住区规划设计配建幼儿园;幼儿园全园教职工与幼儿比应为1:5至1:7;全园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应为1:7至1:9;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开展任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室外地面游戏场地生均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
《指南》指出,城市幼儿园和乡镇幼儿园办园规模以6至12个班为宜,一般不少于6个班、不超过15个班。农村幼儿园办园规模以3至9个班为宜,一般不少于3个班,不超过12个班。城市微小型幼儿园规模为1至5个班。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规模为1至2个班。
幼儿园每班人数一般为小班(3至4周岁)25人,中班(4至5周岁)30人,大班(5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幼儿园可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以混合编班。
幼儿园布局应符合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结合人口密度、人口发展趋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方便群众,合理布点,保障安全。城市和乡镇居住小区应按居住区规划设计配建幼儿园。农村幼儿园宜按行政村或自然村设置。城市微小型幼儿园在中心城区学位紧张的区域设置。农村附设幼儿班在适龄儿童较少的自然村设置。
在园区面积指标方面,《指南》提出,室外地面游戏场地生均面积不应低于4平方米,绿化生均面积不应低于2平方米。架空层根据实际用途可计算为室外地面游戏场地面积。提倡幼儿园根据地域、物产、文化特点、办园特色、幼儿兴趣、活动需要等自行设置各类活动区。一般每班活动区不宜少于4个。
全园教职工与幼儿比应为1:5至1:7
教职工方面,《指南》提出,幼儿园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数量适宜的教职工,积极实行一岗多责,提高用人效益。
幼儿园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幼儿园保教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和保育员。幼儿园应当按照服务类型、教职工与幼儿以及保教人员与幼儿的一定比例配备教职工,满足保教工作的基本需要。
全园教职工与幼儿比应为1:5至1:7;全园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应为1:7至1:9。
园长是履行幼儿园领导与管理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和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有5年及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验。
幼儿园根据办园规模配备正副园长职数。6个班以下的幼儿园设园长1名,6至9个班的幼儿园设园长2名,10个班及以上的幼儿园设园长3名。设分园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增核副园长职数1名。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者聘任,并报当地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指南》提出,幼儿园应根据服务类型、幼儿年龄和班级规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任教师和保育员,使每位幼儿在一日活动中都能得到成人适当的照顾、帮助和指导。
幼儿园每班至少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每班配备3名专任教师)。小学附设幼儿班每班应配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增配1名保育员。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保育员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招收特殊需要儿童的幼儿园应根据特殊需要儿童的数量、类型及残疾程度,配备相应的特殊教育教师,并增加保教人员的配备数量。
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指南》提出,幼儿园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做到保教结合、动静结合和室内外活动相结合;有效开展观察评价,引导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进行学习,形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幼儿积极情感、能力和个性的全面发展。
教育内容方面,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指导,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注重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的相互渗透与整合,体现时代性、科学性、趣味性、启蒙性、综合性和生活性,寓教育于生活、游戏之中,注重观察评价,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体、智、德、美等方面全面协调发展。
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开展任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大班应将入学准备教育渗透于保育教育工作中,帮助幼儿做好身心各方面准备,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顺利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