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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近日印发

时间 : 2023-03-13 10:18:15 来源 :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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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儿童友好纳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或重大政策文件,城市规划要考虑儿童需求,增加儿童友好公园、医院、学校……一系列与儿童相关的指标,今后都将纳入广东省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考量范畴。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等单位联合印发《广东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5年,构建全省统筹规划、全域系统推进、全程多元参与的儿童友好城市工作格局,全面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心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力争7个地级以上市纳入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此外,《方案》还明确了广东省实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十大重点工程、重点政策以及指导性主要指标。

  根据《方案》,广东将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儿童友好图书馆、儿童友好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儿童友好公园、儿童友好社区、普惠托育服务、母婴室建设、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儿童科技教育基地建设和区域性儿童福利设施等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十大重点工程。十大重点工程也对如何实现儿童友好提出了一系列指标性要求,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少于5.5个,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疗机构、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实现母婴室全覆盖,在公共场所建设儿童厕位、儿童休息活动区,70%以上的镇(街道)、社区建有少儿科普活动场所等。

  《方案》提出要实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六大行动,包括儿童友好政策深化行动、儿童友好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儿童权益保障行动、儿童友好空间拓展行动、儿童友好环境建设行动和儿童友好参与共建行动。

  如何让城市空间对儿童更友好?《方案》明确,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推进城市街区、社区中的儿童友好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建设,加强各类公园、绿地、道路、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体育场所、医院、学校、交通场站等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适儿化改造。推动公共场所建设儿童厕位及洗手池、儿童休息活动区等。探索适当的奖励机制,加快推进母婴室建设。在儿童活动较多的天桥、道路等市政设施规划建设全过程中充分考虑儿童安全和需求。建设儿童友好社区,增加社区儿童“微空间”,鼓励社区打造儿童“游戏角落”。加强人行道、自行车道规划建设,探索创新预防和减少儿童道路交通伤害的适宜技术。优化校园周边步行线路规划和人行设施,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保障儿童出行安全。提升儿童街道活动安全,制定儿童安全出行系统指引,打造儿童友好街道。

  此外,广东将大力推进儿童友好街道、社区、学校、医院、图书馆、公园、实践基地、科普场所、出行项目等各类儿童友好基地建设。促进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打造安全、绿色、趣味、益智、舒适的儿童友好学校。在产业园区、商业场所等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儿童友好基地等。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开发自身教育资源,设立儿童开放日,为儿童主题教育、社会实践、职业体验等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