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文件: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
日前,省政府官网公布《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管理规定》共24条,旨在规范交易市场秩序、促进土地高效流转、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要求,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的规则,健全市场交易的服务监管。《管理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了交易市场的相关要求,根据国家关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区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并对交易方式、具体形式作出规定。《管理办法》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原则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高效规范,还要求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形式交易的,优先采取网上交易,并明确交易公告、成交结果的公开场所和媒介。
为了完善交易规则、促进土地要素流通,《管理办法》还细化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公告的内容、时间要求,明确标底、底价的保密要求;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的签订程序和买卖、交换、赠与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办理程序;规范划拨、租赁土地的交易管理,明确划拨、租赁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的条件和程序。推动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用地,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告登记、分割合并的条件。
为解决“投资额未到25%不得转让,但不转让又无法实现开发利用,进一步导致土地闲置”的难题,《管理规定》明确了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房屋建设工程,可以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待投资开发达到转让条件时,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为解决上述难题提供了新路径,既保障了投资人权益,又有利于存量土地盘活,促进土地要素流通。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市场主体之间交易的需求日益强烈。对于该文件的出台,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解读指出,国有建设用地交易市场是我国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内容。我省有必要制定出台《管理规定》,构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高效规范的国有建设用地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