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省政府官网发布《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提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加强水上人命搜救能力建设、加强水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等13项任务,强化广东水上搜救应急能力,最大程度减少水上人员伤亡、水域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
《方案》明确目标,到2025年,广东水上搜救应急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建成科学规范、高效运行、国内领先、服务一流的水上搜救应急处置体系等。到2035年,我省水上搜救应急能力全面提升,水上搜救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人命搜救更有成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加充分,基本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求。
此次《方案》提出13项主要建设任务,首先要健全搜救指挥体系。其中,省海上搜救中心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统筹做好全省水上搜救工作。沿海和内河有条件的县(市、区)应当明确水上搜救指挥机构,实现省市县三级水上搜救指挥体系有效覆盖。
《方案》还强调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包括强化商渔船源头管理,大力开展“三无”渔船整治等。而针对水上资源开发风险,要做好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海上及内河采砂区等领域安全监管,并强化水上气象监测预警、海洋观测监测预警能力等。
针对最重要的水上人命搜救,《方案》提出加强信息化建设,落实“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要求,推进珠江口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省海上搜救中心值班室和省海洋综合执法指挥中心等升级改造等。
同时,要加强水上搜救基地、应急值守待命点、救助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规划、用地、用海、岸线审批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还要加快海事巡逻船艇规划建设、建强空中应急救援队伍,加快实现救助直升机夜航,支持无人机参与沿岸、近海搜寻等,提高人命搜救成效。
此次《方案》还强调加强海上搜救交流合作。一方面,深化粤港澳搜救合作,加强与香港、澳门海上搜救机构的联动和协作,并完善香港飞机入境救援机制,推动建立香港救援飞机在湛江吴川机场、阳江合山机场降落加油的应急处置程序。另一方面,加强粤闽桂琼搜救合作,发挥华南四省(区)海上搜救联动机制作用,加强交界水域海上突发事件通报,协同做好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并定期开展跨区域海上巡航救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