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主要目标,到2025年,文物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文物保护水平全面提升,文物科技创新取得重要突破,文物机构队伍力量明显增强、结构更加优化,初步实现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岭南考古学文化谱系更加完善,水下考古走在全国前列。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和运用水平全面提升,更好赓续红色血脉。博物馆体系布局更加优化,服务效能和质量明显提升。社会文物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文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文物有效利用取得明显进展,文物和旅游实现深层次融合。文物工作在坚定文化自信、扩大广东文化影响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作用愈加彰显,走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到2035年,建成与文化强省建设目标相匹配的文物强省,考古成果实证岭南地区人类史、文化史、文明史,文物事业走在全国前列。
建立广东省文物数据库 不断提升考古工作能力
在方案中提到,要整合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库、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库、革命文物数据库和博物馆藏品数据库,推动建立广东省文物数据库。加强文物保护,还要将文物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文物行政执法督察,持续开展打击文物犯罪工作,加大重大违法案件责任追究力度,筑牢文物保护基础。
方案还提到加强文物科技创新,推动文物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企业研发生产文物鉴定、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巡查监管、预防性保护、修缮修复、展示利用等装备,培育一批创新企业和文物专有装备产学研用联合体。
此外,文物保护还要不断提升考古工作能力。方案中提出,加强对海丝、海防、海岛遗存及水下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做好“南海Ⅰ号”整体保护和展示利用,推进打造“南海Ⅰ号”世界级考古品牌。要加强岭南考古和历史研究,聚焦“考古中国”“早期岭南探源工程”等重大项目,开展岭南地区史前文化史探源相关课题研究;加强大遗址保护,重点推动笔架山潮州窑遗址、英德青塘遗址等考古遗址公园及河源恐龙遗址公园建设,评定一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
系统性保护文物古迹 实施150项文物保护项目
在文物古迹的保护方面,方案提到要强化文物系统性保护,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地下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持续打造海上丝绸之路、南粤古驿道、广东省历史文化游径、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等文化遗产线路。另外,广东未来还要实施150项文物保护项目,试点开展广州光孝寺预防性保护项目,重点推动广州柏园、佛山东华里古建筑群、肇庆古城墙、潮州老城古民居群等修缮工程。
方案指出,要强化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全面实施《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东段)、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南石头监狱遗址保护利用等重点项目建设。还要建设长征文化数字展馆,开发沉浸式文化旅游体验产品。
文物保护工作离不开博物馆,方案强调推进博物馆高质量发展,优化博物馆体系布局,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支持重要地市级博物馆建设卓越博物馆,还要开展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非国有博物馆工作,推动“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长征等专题博物馆、纪念馆建设,做优做强广东省流动博物馆。
方案还提出,要逐步推广藏品电子标识;创新博物馆办展形式,支持博物馆联合办展、外出巡展、引进展览、流动展览、网上展览;深化博物馆与社区合作,推动博物馆虚拟展览进入城市公共空间等一系列任务措施。
深挖广东文物资源价值 让文物“活起来”
方案提到要优化文物管理服务,营造健康有序的文物市场环境。培育现代文物市场体系,强化文物商店作用,支持文物拍卖企业发展。
为了实现文物“活起来”,方案提到要深挖广东文物资源价值,依托有代表性的文物资源推介若干国家文化地标及一批广东省文化地标。要推动文物旅游融合发展,持续建设广东省历史文化游径,编绘广东省文物游径地图。通过推动建立文物纪录片数据库,融通多媒体资源,创新活动举办形式,借助大型文化旅游展会展示广东省文化遗产特色等方式来拓宽文物价值传播渠道。另外,方案中提到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方案中还提到高水平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要加强与港澳在展览交流、文创开发、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等领域交流合作。要深化国内、外的交流合作。在国内,加强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涉及的14个兄弟省市的互动交流,共建“重走长征路”红色旅游精品线路;要积极开展中外文物展览交流合作,深化水下考古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中外联合考古行动、文明互鉴展示工程等全球文明伙伴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还在附件《“十四五”时期广东省文物事业发展主要指标》中提到,到2025年,广东省内馆藏藏品数量预期达到260万(件/套),文物科研人员数量预期将达到3000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数量将有5至7处。
另外,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消息,至2022年12月,广东省核定公布不可移动文物2.5万余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1处(开平碉楼与村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87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336处;11个考古发掘项目先后被国家文物局评为“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全省共备案博物馆370个,其中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82个,定级博物馆总数居全国第二,整体水平居全国前列;全省博物馆藏品251.98万件/套,其中珍贵文物86263件/套;全省共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513处,可移动珍贵革命文物4544件/套,革命博物馆纪念馆57个,革命文物数量位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