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广东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到2025年,我省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持证残疾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分别达到90%和85%以上,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入学机会明显增加。此外,将积极推动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
各地应将学习障碍、情绪与行为障碍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纳入特殊教育服务范围,参照随班就读学生标准提供各类支持资源;合理布局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支持各地试点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部);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接受高质量教育提供专业支持。
为鼓励建设更多特教学校,保障特殊教育学位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15年特殊教育学校;东莞市和中山市至少建成2所以上符合国家标准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实现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建有1所以上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每个地级以上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建有1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部(班);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建有1所专门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推动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特殊学生人数较多的乡镇设立特教班,鼓励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
各地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发展规划,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补助水平。
为加强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双向融合,鼓励和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幼儿园开展集团化办学,把普特融合办学纳入集团化办学试点与实验,探索适宜有效的融合教育模式。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和“智慧课堂”建设,把教育信息化应用纳入特殊教育示范区和示范校遴选条件与建设要求。
继续做好粤东西北地区本科生地方专项招生与培养,调整优化公费定向培养特殊教育专业本科生招生计划,扩大特殊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严格落实我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为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配齐配足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