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件解读 > 媒体解读

广东发布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措施 鼓励购置新能源车 推动家电升级换代

时间 : 2022-04-29 09:03:58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打印】 【字体:

  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是做好今年经济工作的政策导向。4月28日,广东正式发布《广东省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共9条细则,包括鼓励汽车消费、推动家电消费、发放消费券和开展“有奖发票”活动四个方面。

  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是措施的一大亮点。广东将为个人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发放补贴。5月1日至6月30日,对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给予8000元/辆补贴。该补贴与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贴不重复享受。

  广东将继续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其中,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车的补贴10000元/辆、购买燃油车的补贴5000元/辆;转出旧车,购买新能源车的补贴8000元/辆、购买燃油车的补贴3000元/辆。

  同时,广东进一步优化汽车购买管理。按照国家要求,广州、深圳将进一步修订完善购车资格规定,增加发放汽车增量指标,5—6月期间,在原有基础上,广州增加3万个购车指标、深圳增加1万个购车指标。

  为促进消费,广东将鼓励各地市组织家电生产、销售企业推出惠民让利促消费活动,重点鼓励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的让利力度,推动广东省家电升级换代。措施建议,各地应采取企业让利一点、政府支持一点的激励政策,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评价机制,加大对家电生产、销售企业的支持力度。

  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正是广东制造的重要代表。“文件将促进消费与带动供给结合起来,将增强市场活力与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结合起来,体现了从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考量的政策思路。”暨南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广东消费经济学会副会长郑英隆表示。

  此外,广东鼓励各地发放消费券、惠民券等,用于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领域消费,活跃消费市场。

  具体看来,广东省对各地促消费行动实行奖补政策。对珠三角地市(不含深圳市)按其发放消费券实际支出的50%比例补贴,每市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万元。粤东西北各市发放消费券不得少于500万元,省级财政给予每市500万元的基础补贴。鼓励粤东西北各市加大消费券发放额度,超出基础部分按70%比例补贴,每市最高补贴不超过2500万元。

  “消费券本质上是购买力从政府或企业向居民转移,若能形成有效的产销对接,不仅解决销售不畅,还可以刺激生产供给。”郑英隆说。

  广东还设立3000万元“有奖发票”资金,围绕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等领域,科学制定奖励办法,在全省范围内根据发票金额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提升市场消费活力,活动期限从5月1日起至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