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全文公布《广东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农村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全面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多层次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多形式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基本形成,均等化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无障碍社会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残疾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广州、深圳市残疾人事业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珠三角核心区基本实现残疾人与当地人民同步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残疾人事业实现高质量协同发展。
对于“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规划》提出多项约束性目标,包括明确到2025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和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超过85%,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4.5万户。
《规划》列明14项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重点项目,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资助、残疾人信息消费支持、残疾评定补贴、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肢体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
值得关注的是,为促进残疾人就业,《规划》明确编制50人以上(含)的省级、地市级党政机关,编制67人以上(含67人)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5年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县级及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含15%)的残疾人。对于参加实习见习的残疾学生,将按规定对包括残疾大学生在内的16至30周岁残疾青年在实习实训期间给予一定期限的补贴,对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见习的落实见习补贴。
为提高残疾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规划》明确,到2025年,珠三角地区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持证残疾幼儿入园率分别达到90%和85%以上,并且优先采用普通幼儿园随班就学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广东还将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完善和落实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