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省自然资源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日前印发的《广东省绿色矿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进行解读。方案明确,到2023年底,我省持证在采矿山将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据介绍,方案中关于绿色矿山的目标,较国家此前提出的“到2030年,全国规模以上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大幅提高。为鼓励和推动绿色矿山建设,省级财政累计已投入资金约1.2亿元用于奖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矿山企业。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累计建成绿色矿山367个,其中60个已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
“一矿一档”建立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台账
我省矿产资源种类齐全,目前共发现矿产151种,其中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105种,已发现矿产地2988处。矿产资源储量相对丰富,种类主要有铌钽、锆、油页岩、稀土、钨、锡、银、铅、锌、硫铁矿、高岭土、玻璃用砂、建筑石料等,主要分布在韶关、清远、河源、梅州、肇庆、云浮、茂名、惠州等市。
截至2020年底,不含油气和放射性矿产,全省持有效采矿许可证的矿山总数1121个,其中大中型生产规模矿山328个,占比29%。而根据《行动方案》,到2025年底,全省大中型生产规模矿山占比将达到35%以上,同时还将基本形成矿产资源家底基本摸清、绿色勘查开采全面实施、矿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和开发保护水平显著提高、重大项目支撑力度持续增强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
在绿色矿山建设方面,截至去年底,已建成绿色矿山占全省矿山总数比例约30.81%。我省现有绿色矿山主要分布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分为金属、非金属固体矿山(采石场除外)、(非金属固体矿山)采石场、地热矿泉水4大类。
今年年初,省自然资源厅还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按照“一矿一档”的要求建立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台账,提出了年度建设工作目标,强化了验收工作程序和标准,对达不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矿山及时督促按要求进行整改。
到2025年1: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率达85%以上
提升基础地质调查工作可补足我省基础性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短板,摸清我省基础地质条件和成矿地质背景,为解决资源、环境、灾害问题提供基础地质支撑。
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跟周边省份相比,我省基础地质工作程度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我省1: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率仅为59%。接下来我省将全面提升基础地质工作覆盖率,预计到2025年,我省1: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率可达85%以上,与周边省份覆盖程度持平。
2021年至2025年,我省将积极推动重点矿种勘查工作。一方面,通过实施全省稀土资源调查评价,全面掌握稀土矿尤其是中重稀土矿的分布状况,摸清稀土资源家底,形成一批可供保护和利用的稀土矿产地清单,为我省建设科技创新高地和新兴产业策源地提供稀土资源保障。
另一方面,我省将以韶关、梅州、河源、惠州、肇庆、清远、云浮市为重点,聚焦铀、铜、钨、锡、金、铁、萤石等国家战略资源和铅、锌、银、高岭土、石英等省内优势资源,开展大比例尺矿产勘查,形成一批可供出让的矿区清单。实施老矿山接替资源找矿,围绕重点矿山深部及外围开展“攻深探边”,力争实现接替资源找矿突破,稳定和扩大矿山产能,延长矿山服务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