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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六大项23条具体措施促进农村消费提质升级 持续释放农村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

时间 : 2021-11-27 07:17:02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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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村消费提质升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聚焦农房外立面改造、乡村民宿提升、田头智慧小站建设、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等方面,提出六大项23条具体措施,促进我省农村消费提质升级,持续释放农村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

  《通知》要求,推进农房外立面改造消费,以全省重要高铁、高速公路、省际边界沿线村庄和旅游风景区周边村庄以及圩镇等为重点,全域推进村庄农房外立面改造,连线连片提升乡村风貌带所在圩镇、村庄农房建筑风貌;鼓励对农房外立面改造予以奖补、补贴或贷款贴息;按规定落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政策。

  为加快促进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释放美丽经济动能,《通知》提出,要支持乡村民宿提升消费。推进乡村民宿特色化、集群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打造高品质乡村民宿,培育一批管理规范、手续完善、特色鲜明的乡村示范民宿;涉农市县各级应安排不少于10%的计划指标用于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并优先保障乡村民宿、乡村旅游项目;乡村民宿(包括农家乐、休闲农业)企业符合条件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城市人群下乡消费,鼓励各级工会组织会员到乡村民宿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

  田头智慧小站建设是广东数字农业的创新探索。《通知》强调,鼓励田头智慧小站建设消费。提出分阶段分步骤在全省重要农产品主产地建设推广集仓储保鲜、加工包装、直播电商等功能于一体的田头智慧小站,打造一批先行试点县。建立配套完善、布局合理、运行高效、可持续运营的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体系;将符合规定的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和点状供地范围统筹安排;将田头智慧小站建设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为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消费,《通知》提出,要分级分类精准施策治理,推动已办理营业执照登记的农贸市场硬件设施改造和软件设施升级,培育一批优秀示范标杆农贸市场,全面优化全省农贸市场环境;引导市县通过申报政府债券项目、综合运用PPP等多种方式,支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统筹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公共配送中心建设改造;对列入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新建农贸市场,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