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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大朗毛织贸易中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实施方案出台 鼓励更多特色商品通过市场采购贸易出口

时间 : 2020-12-03 09:40:59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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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在广东东莞市大朗毛织贸易中心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为鼓励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对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且符合国家政策方向的企业,将由东莞市研究制定具体扶持措施。

  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适应商品市场国际化发展建立的一种贸易方式。具体来说,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与一般贸易相比,具有申报手续简单、通关出口快、增值税免征不退、允许多个主体收汇等政策优势。

  今年9月,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等部门联合发文,决定在17家市场开展第五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其中,广东的东莞大朗毛织贸易中心、汕头宝奥国际玩具城上榜。

  《方案》提出,充分发挥东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的地缘优势、产业体系的配套优势、综合成本的洼地优势,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推动市场采购贸易健康发展,为广大中小企业打造便利化贸易新通道,为全省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力。

  《方案》包括实施条件、基本流程、政策措施、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在经营主体准入政策方面,根据《方案》,已获得对外经营者备案资格的各类外贸经营主体经向商务部门备案登记后,均可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此外,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后从事经营活动;允许港澳台居民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经商务部门备案后,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同时,鼓励采购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商品采购。

  在海关监管政策方面,将对符合有关要求的出口商品实行简化申报。在“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的前提下,根据申报主体的诚信程度、质量保证能力和商品风险等级等情况分类管理,采取相应的便利通关措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报关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

  前10月全省市场采购出口增长49.9%

  依托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东莞大朗毛织贸易中心还将建立涵盖市场采购贸易各方经营主体和贸易全流程的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经营主体通过联网信息平台进行备案、交易信息录入、联网申报、收结汇和免税管理。

  税收管理政策也备受关注。《方案》提出,市场集聚区内的市场经营户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按规定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市场集聚区内的市场经营户可依法享受地方税费优惠政策。此外,为鼓励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对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且符合国家政策方向的企业,由东莞市研究制定具体扶持措施。

  “对我们这样小体量的企业来说,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更‘友好’,光是‘简化申报’这一项,就能省下不少成本。”试点出炉后,不少位于东莞大朗毛织贸易中心的企业都很期待。

  在业内看来,市场采购试点集聚区的拓展,能让更多特色专业市场商品通过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同时,通过定点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降低企业出口门槛,让更多中小微商户参与试点,也将进一步带动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就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今年以来,广东推进市场采购与跨境电商等新业态融合发展,发挥叠加效应,降低疫情影响,成为稳外贸的有力措施。海关数据显示,今年前10月,广东市场采购出口2493.8亿元,大幅增长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