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相关负责人对《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简称《方案》)进行了解读,并对做好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进行部署。
既符合国家要求又体现广东特色
“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有4个方面的主要特点。”省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景李虎介绍,《方案》符合国家要求、借鉴试点经验、与同期启动改革省份同步、体现广东特色。
景李虎介绍,普通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这些都符合国家要求。
同时,《方案》体现广东特色。如合格考成绩“一考两用”,切实减少学生考试次数和减轻考生集中应考压力;考试次数和时间安排与现行一致,没有增加考试次数及改变考试时间,保持了稳定性和延续性;英语一年两考,听说考试1次、笔试1次,与我省现行做法一致,但听说分值增加到20分;思想政治等4门选考科目的等级赋分办法,对每个等级人数比例和每个等级的等级分区间,根据我省考生规模及实际的实证模拟研究作了调整优化。
景李虎表示,作为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市之一,我省与同期启动改革省份同步。如8省市均采用“3+1+2”的选考模式;选考科目“1+2”的赋分方式,“1”即物理、历史均采用卷面分;“2”按A、B、C、D、E5个等级进行等级赋分。
有利于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成长
“我省新高考改革与目前高考相比有不少变化。”省教育考试院院长王斌伟介绍,新高考政策主要有考试科目组织形式、考试科目组合、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适当分开、志愿填报、录取方式等5大变化。
王斌伟表示,新高考改革的五个方面变化,带来五个更加“有利”。即有利于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成长和发展,有利于全面落实高中课程改革,有利于扩大高校自主权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国家选拔培养人才。
景李虎表示,我省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方案的落地落实。各地要加强高中学校条件建设,加强考试招生机构能力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要充分考虑普通高中实施课程改革、选课走班后教育教学的实际,完善教师绩效考核激励机制。要加快推进课程教学改革,确保我省在2020年秋季入学高一新生中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
将开展模拟选课、走班所需条件
“高考综合改革后,学生对选考科目的自主选择权进一步加大,选考科目组合由2种增加到12种。”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创表示,实施选课走班后,必然会对现行的高中教育教学和管理带来较大影响。
具体来说,现有的高中教室、场馆、实验室等基础设施条件不能满足选课走班需要;现有的教师总量、学科教师的“潮汐”现象会造成教师资源紧缺和结构性缺编等现象;高中的教育教学管理面临挑战,特别是从原来的行政班管理,一个班级一张课表,到走班制管理,一个人一张课表,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大大增加。
王创介绍,对此,我省在《方案》明确提出多项应对举措。如,优化教师编制结构,在保持编制总量的情况下增加普通高中教师总量;积极探索普通高中教师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不断加大市级统筹力度,逐步建立“市域统筹、以市为主”的高中教师调配和教师交流轮岗等机制,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矛盾。
同时,我省将要求高中学校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并在高校选考科目指引要求公布后,组织学生开展模拟选课,根据模拟选课结果做好选课走班所需教师、设备、教室等条件的测算和准备,确保我省高考综合改革顺利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