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粤办函〔2024〕57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1年,我省印发《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粤办函〔2021〕54号,以下简称《预案》),实施以来有力规范了全省三防各项工作。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情况、积累了新经验,建立了新机制,也发现了新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三防指挥协调能力水平,对《预案》进行修订、规范、完善十分必要。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包括8个章节。
(一)总则。包括编制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明确了本《预案》适用我省辖区内的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具体包括暴雨、洪水、干旱、台风、风暴潮、低温冰冻等因素引发的灾害的预防、抢险、救援、灾后应急处置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二)组织体系。明确了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责,包含任务分工、专家组等内容。明确了省级以下三防指挥机构及其他三防指挥机构组成原则。
(三)预警预防。明确了雨、涝、风、冻、旱等信息报送机制以及预警预防准备工作和行动。
(四)应急响应。明确了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先期处置、指挥协同以及防汛、防风、防冻、防旱应急响应的启动标准和工作要求。
(五)抢险救援。明确了抢险救援基本要求、救援力量、救援开展、救援实施、救援结束等救援过程前中后的工作准备及要求。
(六)后期处置。明确了灾害结束后,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社会捐赠、灾害保险,灾情评估总结等工作的要求。
(七)应急保障。明确了应急队伍、物资、资金、技术、人员转移的保障要求。
(八)附则。明确三防工作责任与奖罚并对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解释及实施时间作出规定。
(九)附件。对预案中专业名词作出解释,明确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及任务分工类别,并对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做出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