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粤府办〔2019〕18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背景
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是建立优质高效县域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服务能力、达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有力抓手,也是推动形成分级诊疗格局的重要举措。实践表明,县域医共体建设既有利于贯彻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为广大居民提供连续性、高质量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也有利于密切县域内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进一步提升基层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2017年,我省选择15个县开展县镇医联体建设试点,从目前来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省县域医共体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涉及深层次的利益调整,相关政策措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一些地方在县域医共体建设中,仍存在各地政府认识不到位、权责不清、运行机制改革政策不配套以及牵头县级医院能力不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为推动我省县域医共体健康发展,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的工作目标聚焦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强基层为重点,以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为目标,系统整合升级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创新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有效建立以健康为中心、防治结合的县镇村三级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有效解决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政府主导、整合资源”“健康优先、医防融合”“三医联动、创新机制”等工作原则,提出11项主要任务,包含了《广东省三级甲等公立医院与县级公立医院开展医疗卫生“组团式”紧密型帮扶行动方案》(以下简称《帮扶方案》)、《广东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增量提质实施方案(2019-2022年)》(以下简称《人才方案》)、《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三方权责清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等4个附件。
《方案》正文共四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包括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提出到2020年6月,实现全省所有县(市、区)县域医共体全覆盖。到2020年底,各地级以上市至少有1个县(市、区)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服务优质、有效运行的县域医共体,医共体所在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住院率达到85%左右,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到2022年,全省县域医共体功能形态更加健全完善,运行管理更加优质高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分级诊疗便捷有序,健康管理精准实施,财政保障和医保支付可持续,县域内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合理控制,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健康服务获得感明显增强。二是建设方式。明确三级甲等(以下简称三甲)公立医院与县级公立医院开展“组团式”紧密型帮扶,县级政府主导建设县域医共体,县域医共体内部统一管理,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综合监管。三是主要任务。包括“加快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加强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落实财政投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健康服务、加强中医药服务及加强绩效评估”等11项主要任务。四是保障措施。主要落实政府及部门建设责任,形成改革合力,加强指导督促,总结经验做法。
附件1的《帮扶方案》,明确了54家三甲公立医院“组团式”紧密型帮扶78家县级公立医院,其中37家三甲综合医院帮扶57家县人民医院,17家三甲中医院帮扶21家县中医院。参与帮扶的综合医院均为高水平医院或者省内排名较前的三甲公立医院,参与帮扶的中医院均为三甲中医院。各医院的帮扶关系主要是根据地市之间的对口帮扶关系、原有组织部与省卫生健康委确定的“组团式”帮扶对口关系、原有托管和帮扶关系以及县医院专科发展需求和医院意愿确定。《帮扶方案》共包括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加快推动信息化建设等四方面的帮扶任务,明确2020年底组织中期评估,本轮帮扶结束时组织全面评估。
附件2的《人才方案》,共包括三部分。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提出通过3年努力,到2022年,新增卫生人才3万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质量明显提升,结构更加优化,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二是主要措施,包括扩大医学生培养规模、提升基层卫生人才培训质量、推动基层卫生人才统招统管统用、深化基层卫生人才职称改革、提高基层卫生人才待遇、实现卫生人才“组团式”紧密型帮扶全覆盖、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智能医生进基层工程、加强基层卫生健康促进队伍建设、促进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发展等10项主要措施。三是组织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财政保障、加强督促指导。
附件3的《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三方权责清单》明确了县级政府、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域医共体三方权责,理顺放管服,坚持县级政府主导、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与评价、县域医共体自主运行,县域医共体拥有用人权、做事权、分配权。
附件4的《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根据责任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等4个维度,提出10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判断标准。评价指标体系用于监测县域医共体运行的效果,评价县域内是否形成有序诊疗格局,病人回流县域、回流基层;评价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特别是基层服务能力是否得到提升,评价是否达到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保证县域医共体方向不偏离,重点是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形成闭环服务链,为人民群众就近就地就医保健康服务。
三、《方案》主要特点
《方案》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推动“顶天立地”医疗卫生格局,强县域,强基层,固本强基。县级医院是连接城乡医疗资源的枢纽,又是县域医共体的龙头。《方案》将城乡联结共同发力,明确三甲医院带动县域医共体建设的龙头医院,同时在县域内建立紧密型医共体,从县龙头医院到乡镇卫生院,再到村卫生站,实现一个县镇村紧密型医共体,来解决县域内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二是突出对标国家要求,明确目标。强调以强基层为重点,系统整合升级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创新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效建立以健康为中心、防治结合的县镇村三级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基本形成县域内有序就医格局。三是突出政府主导,提升能力。强化三甲公立医院与县域医共体牵头县医院建立一对一医疗卫生“组团式”帮扶,强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增量提质、固本强基,强化县镇村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实行县域医共体内人、财、物的集中统一、一体化管理,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到基层。四是突出“三医”联动,创新机制。统筹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重点加强县域医共体财政保障、人事薪酬、医保支付方式和药械统一管理等改革,健全突出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机制。五是突出健康优先,医防融合。有效融合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在县域让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形成以人为本的县域闭环服务链。六是突出工作取得实效。《方案》以目标为导向,结合广东实际,提出县域医共体建设评价标准,并加强监管与监测,保证县域医共体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