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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 : 2019-01-11 11:00:10 来源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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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改善营商环境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17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上强调,要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2018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开幕式上指出,投资环境就像空气,空气清新才能吸引更多外资,过去,中国吸引外资主要靠优惠政策,现在要更多靠改善投资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广东要在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上下功夫,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2018年10月22日-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视察时再次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贯彻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政策、融资、营商环境等方面帮它们解决实际困难。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我省主动对标国内外最优、最好、最先进,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力争将广东打造为全国“审批最少、办理最快、服务最优”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地区之一。

  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实施方案》由四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一)实行审批事项分类改革。对企业投资项目立项、报建、验收阶段需办理的106项事项,分为企业自主决策、政府备案管理事项22项和需政府审批的事项84项。对需政府审批的事项84项,优化整合为40项后,分程序性审查、外部性审查、内部协作三类改革。

  (二)实行项目分类管理。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大小、审批模式不同等,将企业投资项目分为民用建筑项目、工业项目和交通、水利、能源项目,实行分类审批监管,优化审批程序,精简审批事项。通过改革,民用建筑项目开工前政府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1个工作日;工业项目开工前政府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5个工作日,其中,园区内工业项目,从取得土地后到获得施工许可证为止,政府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个工作日;交通、水利、能源项目开工前政府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8个工作日。

  (三)改革项目省级管理事项。逐项梳理省有关部门涉及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的事项,对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等14个省有关部门,按部门分别明确改革举措。

  (四)加快推动项目落地便利化。统一审批标准,实现同一审批事项无差异办理。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实现投资项目一门受理、一次办理、一站服务、一网监管。推进并联审批,实现投资项目审批协同高效。规范投资中介服务,实现开放竞争、健康有序。开展承诺制改革,逐步完善基于企业信用的审办机制。推行联合验收,促进投资项目早投产、早见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问:《实施方案》中的程序性审查、外部性审查、内部协作分别指什么?

  答:程序性审查,主要是对技术标准规范明确、中介服务市场成熟的技术性审查事项和只进行要件确认的施工许可事项。其中,技术性审查事项由企业自主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依据规范设计论证,自主把关,审批部门只进行程序性审查或备案,即时办理,不承担实质性审查责任。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审批等。

  外部性审查,主要是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安全、确需政府审查把关的事项。政府部门严控实施范围,严格把关,优化服务;条件成熟的,逐步改为程序性审查事项。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海)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核等。

  内部协作,主要是对相关信息由政府部门内部掌握的事项。如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新改扩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等。改革后,不再由企业提出申请,改为在办理相关审批事项时,由政府部门间通过征求意见办理。

  问:《实施方案》为什么要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改为技术性审查?

  当前,涉及企业投资项目的部分技术性审查事项,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已经交由第三方机构实施,政府部门不再实行审批。但仍有一些技术性较强的审查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由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客观上延迟了项目落地实施的时间。我们此次改革,对技术标准规范明确、中介服务市场成熟的技术性审查事项,改为由企业自主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依据规范设计论证,自主把关,审批部门只进行程序性审查或备案,提高办理效率。

  一方面,符合中央改革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明确提出:“取消投资项目报建阶段技术审查类的相关审批手续”,但目前由于相关法律尚未修改,地方无法直接取消该类事项审批。在不突破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我省通过改革审查方式,逐步对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进行松绑,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将属于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权利和责任,交还给市场,推动政府职能由重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另一方面,改革条件基本具备。技术性审查事项所依据的标准和规范,基本属于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市场主体必须依法贯彻执行的标准。随着我国各行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和各类标准体系日趋完善,通过市场机制自我调节,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自我约束逐步成为现实,审批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技术把关的作用已经弱化,在技术准入环节放松政府管制,由企业依照标准自我约束是可行的。同时,随着政府职能逐步转变和监管能力不断提高,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纠正和弥补不符合技术准入标准的行为。

  问:怎样为企业提供便利化的审批服务?

  答:《实施方案》提出,结合“数字政府”建设,将“一库一平台”(投资项目库、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为全省投资项目网上储备、网上办理、在线监管、信息共享的统一平台,纵向贯通国家平台和市县平台,横向对接部门业务系统,投资项目全部审批事项在一个平台全程办理。

  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省建设上线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为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一个专题,纳入政务服务统一管理。平台面向公众和政府部门提供项目登记赋码、办事指南、项目报批、进度报送、项目监管等功能。依托“一库一平台”和各级实体办事大厅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全流程优质服务。

  针对项目办理过程中涉及的中介服务问题,《实施方案》明确,要清理和取消省级及以下政府部门自行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限额管理。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脱钩,坚决治理“红顶中介”,切断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部门间的利益关联。同时,建设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介服务机构“一地入驻,全省通行”。政府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中介服务超市监管体系,建立公开透明的中介服务市场。欢迎企业从中介服务超市中自主选取中介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