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二十四届
中国专利奖嘉奖获奖单位及个人的通报
粤府函〔2023〕22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8号)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我省获得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嘉奖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现通报如下:
对我省获得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金奖的“监护设备及其生理参数处理方法及系统”等4项专利、获得第二十四届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汽车整车”等4项专利,给予每项100万元奖励;对我省获得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银奖的“发送、接收信号方法、相应设备及系统”等8项专利、获得第二十四届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餐饮机器人(普渡)”等8项专利,给予每项50万元奖励;对我省获得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一种闪蒸纺制超细纤维的设备和方法”等249项专利、获得第二十四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水龙头”等9项专利,给予每项30万元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及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为榜样,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