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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939748/2023-00360
国土资源、能源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3-08-26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粤府函〔2023〕197号
2023-08-28
时间 : 2023-08-28 21:12:05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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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粤府函〔2023〕197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江府报〔2023〕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江门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对全域全要素空间资源布局进行长远谋划和统筹安排,支撑江门建设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

  二、江门市是中国侨都、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珠江西岸先进制造业强市、珠西综合交通枢纽、高品质滨海国际旅游城市。江门要立足国家战略、区域职能和本地实际,将建设人民城市作为新时代江门城市发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探索出一条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发展路线。要推动“中国侨都”赋能升级,着力增强江门在粤港澳大湾区中的重要节点城市功能;要坚持“工业立市”、“制造强市”,高水平建设江门大型产业集聚区和江门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要强化交通枢纽作用,加强与核心城市的快速通达;要充分发挥滨海旅游资源优势,塑造文明和谐、充满活力的高品质滨海国际旅游城市。

  三、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江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83.52平方公里(162.5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84.58平方公里(147.69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425.76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846.33平方公里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26.74亿立方米;大陆自然海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和省下达任务。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三区三线”为基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海洋等功能空间,构建“一心两带三轴线、三山两江一海湾”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重点突出江门市中心组团的极点作用,激发城市发展带和沿海经济带的经济活力,构建东部产城融合轴、中部陆海空联通轴和西部生态旅游发展轴,促进生态空间、城镇空间、海洋空间的要素对流,实现国土空间高质量开发利用。结合天露山脉、古兜山脉、大隆山脉和西江、潭江以及南部大广海湾,高水平推动绿美生态建设,提高山林、海洋、河网、湿地、农田等生态空间的完整性和连通性,维育绿色安全、陆海统筹的市域国土空间保护格局。推动形成“城市主中心—县级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四级城镇体系结构,引导城镇体系逐步优化。

  五、推进土地高质量开发利用。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约束,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高效布局新增建设用地,持续推进多种形式的存量低效用地再开发,引导城镇建设用地混合利用。坚持制造业当家,以国家级园区为引领,推动各类园区提质增效,支撑现代化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六、营造美好人居环境品质。构建均衡协调的公共服务体系,以15分钟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落实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设施配置标准。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突出侨乡文化特色,构建以世界文化遗产开平碉楼与村落为核心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落实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等保护范围,防止大拆大建破坏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周边环境。加强地域风貌管控,彰显山水融城、古今辉映、中西交融的魅力侨都地域风貌特色。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七、强化城市运行支撑保障。做好机场、港口、轨道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的空间预留管控,构建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高度重视城市公共安全,做好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加强人防、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重大危险品管控,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韧性,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安全、更放心。

  八、支撑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基于县域主体功能区定位,差异化优化自然资源配置,以县城为载体推进城镇化建设,完善县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指引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以镇域为单元发挥好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的作用。引导村庄分类,强化宅基地、乡村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支撑乡村振兴发展。

  九、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立足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理念,依托江门市生态空间格局,分类分区域统筹推进生态修复工作。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实施潭江、西江流域跨界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加强新会小鸟天堂国家湿地公园等生态修复。科学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加快建设“绿美江门”。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利用,优化矿产资源开采布局。做好海洋资源保护利用,加强海岸带保护利用管控,推动海岛分类保护,实现陆海统筹发展。

  十、严格规划实施管理,强化规划实施组织保障。江门市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组织完成县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对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对涉及空间利用的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等专项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做好统筹。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机制,加强考核问责和公众参与。

  江门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盘棋”,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省自然资源厅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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