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粤府函〔2023〕193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惠府〔2023〕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惠州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支撑惠州建设成为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
二、惠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高地、珠江东岸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重要城市。惠州市要立足国家战略、区域职能和本地实际,将建设人民城市作为新时代惠州城市发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探索出一条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发展路线。要着力增强惠州在粤港澳大湾区中的节点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携手共建粤港澳国际一流湾区。要积极参与深圳都市圈建设,推进深莞惠联动发展,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
三、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惠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82.65平方公里(132.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96.67平方公里(119.5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2101.15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052.84平方公里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21.8亿立方米;大陆自然海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和省下达任务。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整体谋划由市域生态发展区、城市发展区、海洋发展区构成的“1+1+1”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将生态发展区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花园”,推动城市发展区建设集聚高效的“活力城市”,依托海洋发展区塑造兼具经济发展动力和宜居品质的“魅力海湾”。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推动形成“主中心—副中心—县城—重点镇—一般镇”五级城镇体系结构,引导城镇体系逐步优化。
五、推进土地高质量开发利用。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约束,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高效布局新增建设用地,持续推进多种形式的存量低效用地再开发,引导城镇建设用地混合利用。坚持制造业当家,以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中韩(惠州)产业园等国家级园区为引领,推动各县(区)千亿级重点工业园区提质增效,支撑石化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和生命健康产业“2+1”现代化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六、营造美好人居环境品质。构建均衡协调的公共服务体系,以15分钟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落实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设施配置标准。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保护“一街挑两城,山江傍城湖”历史城区传统格局,落实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等保护范围,防止大拆大建破坏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周边环境。活化利用特色文化资源,保护辛亥革命遗址、高潭革命旧址等近现代革命史迹。加强惠州西湖、罗浮山、东江和西枝江“两江四岸”、惠东巽寮湾、双月湾等重点地区风貌管控,塑造沿江傍湖、依山面海的岭东山水城市特色风貌。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七、强化城市运行支撑保障。做好机场、港口、轨道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的空间预留管控,构建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高度重视城市公共安全,做好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加强人防、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重大危险品管控,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韧性,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安全、更放心。
八、支撑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基于县域主体功能区定位,差异化优化自然资源配置,以县城为重要载体推进城镇化建设,完善县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指引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发挥好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的作用。引导村庄分类,强化宅基地、乡村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支撑乡村振兴发展。
九、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实施淡水河、西湖、金山湖等流域生态修复。科学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加快建设“绿美惠州”。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利用,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做好海洋资源保护利用,加强海岸带保护利用管控,推动海岛分类保护,实现陆海统筹发展。
十、严格规划实施管理,强化规划实施组织保障。惠州市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组织完成县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对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对涉及空间利用的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等专项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做好统筹。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机制,加强考核问责和公众参与。
惠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盘棋”,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省自然资源厅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