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粤府函〔2022〕15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将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共计132处)、与现有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不可移动文物(共计3处)予以公布。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2.与现有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单(共计3处)
省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