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文件库 > 全部文件 > 粤府函
006939748/2022-00185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2-04-08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粤府函〔2022〕55号
2022-04-24
时间 : 2022-04-24 10:10:32 来源 : 本网
【打印】 【字体: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落实国务院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粤府函〔2022〕55号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省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加强向国家部委的请示对接,结合落实国务院大督查、督查激励工作及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及时调整优化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目标,加强统筹,强化协同,细化措施,抓好落实。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坚持实干导向,办实事、求实效,加强对各地的指导服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力有序推动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落实情况由各牵头部门按季度报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进行跟踪督办,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8日


  附件:广东省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分工方案

图解

部门解读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新闻发布会

访谈解读

其他

政策咨询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