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四好农村路”
建设攻坚方案的通知
粤府函〔2020〕7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交通运输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6日
广东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方案
“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提出并领导推动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将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为全力落细落实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各项工作,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按照“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总要求,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摸清底数、明确目标,优化管理、精准施策,聚焦砂土路改造,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发展,实现2020年底珠三角地区达到全国前列,粤东西北地区梯次赶上,为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建设目标。
2020年全面实现全省砂土路约14804公里清零;全面打通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公路约393公里;全面完成通村组硬化路建设约3155公里,实现100人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全面完成珠三角核心6市通建制村至少一条双车道公路改造约228公里;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100座。
二、工作规范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对照本方案的目标任务,抓紧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事务中心备案。按照“一张蓝图干到底”的要求,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与乡村建设规划、乡村公交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同步谋划、一体推进,全力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工作。
(一)建设标准。
坚持“安全适用、经济自然”原则,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充分利用老路路基宽度,综合利用老路砂石材料。宜宽则宽、宜窄则窄,尽量避免裁弯取直、征地拆迁,不得随意提高标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应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质量监督检测费等费用按规定纳入项目建设成本。
1.砂土路改造:县道砂土路采用不低于双车道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6.0m。乡、村道砂土路改造原则上采用不低于四级公路标准,近期规划调整为县道的乡、村道采用双车道路基、单车道路面,如资金允许可采用双车道路面。用地困难路段结合实际路况实施路面工程,完善安防设施,保障行车安全。结合沿线地形合理设置错车道,满足错车通行。
2.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公路: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用地、征拆等特殊路段按宜窄则窄的原则,完善交通工程设施,确保双车道安全通行。
3.通村(组)硬化路:原则上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对100至200人自然村村道,按照宜宽则宽、宜窄则窄原则,结合实际路况实施路面硬化。结合沿线村头村尾地形设置错车道,满足错车通行。
4.珠三角核心6市建制村双车道公路:通建制村至少一条采用双车道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6.0m。用地困难单车道路段,应保证会车视距,确保错车行车安全。
(二)建设资金。
1.总投资规模。测算总投资约127亿元,其中县道砂土路改造约1.4亿元,乡、村道砂土路改造约95.5亿元,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公路约7.9亿元,200人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约15.3亿元,100至200人的自然村通硬化路约2.4亿元,通建制村双车道改造约3亿元,危桥改造约1.6亿元。省级补助总额约70亿元,此前已下达2020年中央车购税资金和涉农统筹资金约40亿元,预计新增省级投入约30亿元。项目建设投资除省补助外,其余由市县自筹。鼓励地方通过拍卖、转让农村公路冠名权、路域资源开发权、“一事一议”、捐助、捐款等方式筹集资金。
2.省级补助资金测算标准。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52号)明确的区域划分,省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按照三档进行一次性补助。第一档为原中央苏区、海陆丰革命老区困难县、少数民族县。第二档为除第一档以外的北部生态发展区和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带市县。第三档为珠三角地区财力相对薄弱市县。具体标准见下表:
3.加大资金统筹支持力度。落实市县主体责任,省涉农资金已落实用于“四好农村路”资金规模中,除按规定安排新增农村公路养护、示范县奖励和少数民族自治县旅游公路补助外,其余资金通过调整项目库的方式,全部用于保障砂土路改造、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公路和100人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各地要统筹用好省已下达的2020年中央车购税资金和涉农统筹资金,集中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决胜攻坚。对此前涉农统筹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比例过低的市县,需结合自身财力调整资金用回“四好农村路”建设,确保完成决胜攻坚任务。
(三)建设管理。
1.优化项目审批管理。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工程设计、招标、财政投资审查和资金支付程序。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乡(镇)政府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明确2020年县级“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库。项目业主同步组织开展项目改造方案设计及设计施工建设总承包招标文件编制。
2.推行农村公路建设总承包管理。落实项目业主责任制,县级公路机构或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履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业主责任,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项目业主结合建设任务和工程费用,合理划分项目标段。多个项目捆绑成项目包开展招投标工作,实行统一建设、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验收,提高效率,节省费用。
3.规范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管理。根据《广东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工作(不设县的地级市由镇(区)级负责)。
4.创新数字化管理。深化卫星遥感技术应用,健全“四好农村路”数字化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农村公路项目库,完善项目储备机制。加强项目库、设计审批、建设总承包、招投标备案、资金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管理,全面实现数字化全过程网上办理。运用大数据推动行业决策科学化、管理精准化、服务便利化。
5.规范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管理。根据《广东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执行;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交工验收,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和项目管理权限组织竣工验收,竣(交)工验收应当邀请同级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参加。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统计申报入库,列入农村公路养护范围。
(四)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全面摸清底数,明确建设攻坚目标任务,核实具体任务清单,测算投资方案。(此项工作已完成)
第二季度:省交通运输厅建立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库,下达攻坚任务项目清单。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确定攻坚项目省级资金安排方案。市县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具体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并向省交通运输厅报备。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完成攻坚项目改造方案设计审批(4月下旬)、设计施工建设总承包招标文件备案(5月上旬)、招投标备案(6月上旬),全面实施工程质量监督(6月中旬)。
第三季度: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县级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完成建设投资比例不低于35%。
第四季度:每月进度不低于建设任务总量的20%,确保年底完成年度建设投资任务。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完成竣(交)工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落实、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系统谋划全省农村公路发展蓝图,推动建设任务逐级落实到位。省成立“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领导小组,由陈良贤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承担,具体事项由省公路事务中心办理。省交通运输厅成立核查工作组,按照“一月一会商、一月一跟进”的工作原则,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针对进度滞后地区点对点督促指导。各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政府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协调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市、县三级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协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激励考核。
省交通运输厅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任务书,明确主体责任及奖惩措施。强化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健全省对市、市对县、县对乡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三级政府监督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攻坚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建立“清单+台账+考评”制度。制定有清单、有督查、有考评、有激励、有问责的督导方案,落实分片督导工作机制,对各地推进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并将工作推进情况与以后年度农村公路补助资金挂钩。加强对农村公路的行业监管和技术指导,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共建共管共治能力和水平。对违规操作、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资金的行为,坚决责令纠正,并依法依规查处。
(三)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农村公路人才队伍建设,选派一批有经验、有才干的人员充实到农村公路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定人才培养计划,采用全员培训、专业培训、理论辅导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等培训教育方式,切实提高农村公路从业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撑。
(四)强化示范引领。
加快“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推广示范县的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比学赶超氛围,高效调动地方工作积极性。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综合运用各种宣传媒介,总结推广“四好农村路”在服务乡村振兴、服务脱贫攻坚、服务全面小康等方面的典型案例,激发广大群众爱路护路的内生动力。同时,要注意做好道路沿途原有修路功德碑的修缮保护工作。
附件:1.广东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0年广东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任务清单
附件1
广东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陈良贤 副省长
副组长:任小铁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 静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成 员:林道平 广州市副市长
李 宇 汕头市委常委、副市长
葛承书 佛山市副市长
李 欣 韶关市副市长
庞启彪 河源市副市长
黄文沐 梅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林 洪 惠州市副市长
林少文 汕尾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高瑞生 中山市副市长
林飞鸣 江门市副市长
冯松柏 阳江市副市长
曹 兴 湛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李多民 茂名市副市长
唐小兵 肇庆市副市长
吕成蹊 清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赖建华 潮州市委常委
吴毅青 揭阳市副市长
施东红 云浮市副市长
陈志清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朝峰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林安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贾绍明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刘付启荣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附件2
2020年广东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