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
计费方式的批复
粤府函〔2019〕416号
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粤交费〔2019〕763号请示收悉。同意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全省高速公路(含高速公路桥梁、隧道项目,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除外)调整计费方式,统一执行以下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一)车型分类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
(二)四车道高速公路收费费率为0.45元/标准车公里,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大型桥梁、隧道项目执行原批复的客车标准车收费标准;
(三)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其中40座以上大型客车执行3类客车收费系数);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六轴以上货车在6类货车收费系数基础上,按每增加一轴收费系数增加0.17计;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附件:1. 广东省高速公路客车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
2. 广东省高速公路货车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
3. 广东省高速公路专项作业车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