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办函〔2023〕6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广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广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 虎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胡 洪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新洪 省统计局局长
陈晓伟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华东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李 波 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
曾胜泉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刘光大 省委编办副主任
那 佳 省教育厅副厅长
梁勤儒 省科技厅副厅长
曲晓杰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陈继平 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
梁瑞国 省公安厅副厅长
陈 奇 省民政厅副厅长
梁 震 省司法厅副厅长
李树林 省财政厅副厅长
周 成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朱国鸣 省自然资源厅总工程师
蒋宏奇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刘耿辉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富民 省交通运输厅一级巡视员
陈 东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双德会 省商务厅副厅长
曾晓峰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黄 飞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钟友国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
邓 斌 省国资委总经济师
林淑英 省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陈小锐 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杨 海 省体育局副局长
王丽莹 省统计局副局长
童士清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熊 雄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邱继斌 省税务局总经济师
陈玉海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
陈晓勇 广东银保监局副局长
邹陵曦 广东证监局纪委书记
肖永忠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何 青 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省统计局副局长王丽莹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省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