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办函〔2022〕32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项、重要政策和重要制度,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推动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机制。
二、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省领导担任第一副组长,省政府协调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副秘书长和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供销社、税务局、农垦总局,广东电网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等单位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乡村振兴局承担。领导小组设农村厕所革命专项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组、农村供水水质提升行动专项组,分别由省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牵头开展工作。其他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省乡村振兴局提出,按程序报请领导小组组长、第一副组长批准,并抄送省委编办。
领导小组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省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23日
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瑞军 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第一副组长:孙志洋 副省长
副 组 长:郑伟仪 省政府副秘书长
厉海帆 省政府副秘书长
鲁修禄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王立新 省水利厅厅长
刘棕会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成 员:林吉乔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
李旭东 省科技厅副厅长
李树林 省财政厅副厅长
朱国鸣 省自然资源厅总工程师
何 焱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刘耿辉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贾绍明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孟 帆 省水利厅副厅长
黎 明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省委农办常务副主任、省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正厅级)
赵 红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黄 飞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王晓昀 省国资委副主任
汤 武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林少俊 省供销社副主任
陈忠明 省税务局副局长
蔡亦农 省农垦集团公司(省农垦总局)副总经理(副局长)
阮绵晖 广东电网公司副总经理
卓 凯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