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广东省
粮食安全保障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粤办函〔2022〕312号
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调整完善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粤发改粮储〔2022〕385号)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调整完善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
省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2日
附件
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工作部门间
联席会议制度
为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调整完善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研究推进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有关工作,评估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三)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研究提出将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重点的政策建议。研究落实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的政策措施、制定全省粮食安全专项规划,以及统筹协调做好粮食安全年度重点工作。
(四)研究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能力建设,高质量发展仓储物流设施,推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和全链条节粮减损,结合实际推进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全面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五)研究实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好财政、税收支持政策,强化土地、融资、产业等政策支持,组织做好粮食收购,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研究对粮食生产产量高和贡献大的地区、对粮食规模生产的经营主体给予重点支持,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
(六)研究加强粮食生产技术推广、农机装备研发应用、种业振兴、重大病虫疫情防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耕地保护、粮食产地环境治理等保障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
(七)研究健全粮食市场监测体系,会商分析全省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和市场形势,提出保供稳市的政策措施。
(八)研究加强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引导建立社会责任储备,支持中央粮食储备任务落实,提升粮食收储调控能力。
(九)研究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增强粮食应急加工能力,强化粮食应急运输保障,促进粮食物流供应安全稳定畅通。
(十)研究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合力推进粮食执法督查工作,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和风险防控、进境粮食植物疫情风险防控。建立健全粮食流通市场协同监管机制,统筹利用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常态化制度化长效监管合力。
(十一)研究强化粮食安全和爱粮节粮、反对浪费、耕地保护等宣传教育,制定其他涉及粮食安全方面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强化组织和人员保障,以及支持粮食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
(十三)研究落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有关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委组织部、编办、农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粮食和储备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广东局,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省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报省政府批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适时调整。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农业农村厅分管负责同志、省粮食和储备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和储备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粮食和储备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成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经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集部分成员会议。
(二)成员单位可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的建议。
(三)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议题由成员单位提出,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后报召集人确定。
(四)各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需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对于重大决策事项,议题牵头单位要在会议召开前进行必要的调研论证、沟通协商、征求意见等。对于涉及专业性强的技术性事项,议题牵头单位可委托相关单位、研究机构研究提出意见,供联席会议决策参考。必要时,可邀请相关单位、机构列席会议。
(五)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并报省委、省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推进全省粮食安全保障相关工作,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审议的议题。认真梳理准备联席会议材料,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并积极参与讨论决策。会后认真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议定事项工作进展。
(二)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保障全省粮食安全。
(三)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将议定事项落实情况汇总报告省委、省政府。
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工作部门间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艾学峰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 召 集 人:黄华东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棕会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
肖晓光 省粮食和储备局局长
成 员:陈 然 省委编办主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少媚 省委编办副主任
何国威 省委农办二级巡视员
刘华伟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杨林安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何 焱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杨昌永 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
孟 帆 省水利厅副厅长
黄绍龙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锦平 省统计局副局长
刘 红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
黄 丹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副总队长
王可顺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一级巡视员
蒋冬鸣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
刘 哲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
麦 青 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