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
教育援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办函〔2022〕28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援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教育援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相关工作安排,统筹协调我省教育援疆工作,研究审议教育援疆工作的重要文件、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落实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分管发展改革、教育工作的副省长担任。成员包括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深圳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及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由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处室(或地市有关部门)1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
省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