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三批
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整治工作验收结果的通知
粤办函〔2022〕28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1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第十二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工作验收结果和挂牌督办第十三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粤办函〔2021〕76号),明确对全省第十三批7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以下简称重点地区)和37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下简称隐患单位)挂牌督办;同时,第十二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中,中山市绿博灯饰实业有限公司不符合摘牌标准需继续挂牌整改,湛江市广东国美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整改工作延期。
挂牌督办以来,各地、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加大消防安全投入,落实消防基础建设,按照“区域全面排查治理、单位彻底消除隐患”的标准,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力抓好单位场所隐患整改,基本完成挂牌督办整治任务。重点地区整治方面,各地累计投入整治资金1.4亿元,排查整治单位场所8.5万家,增建消火栓705个,组建专职消防队9支、微型消防站181个,培训社会群众超过46万人次,取得较好成效。隐患单位整治方面,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积极指导责任单位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切实加大建筑防火、消防设施改造力度,整改消除火灾隐患403处,有力提升了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2022年3月,在各地开展自查验收的基础上,省消防安全委员会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实地评估验收。经综合评定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在重点地区方面,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东莞市桥头镇(岭山村、大洲社区)、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等7个地区经实地评估验收合格,予以摘牌。在隐患单位方面,广州市番禺区中医院(门诊楼、住院楼)等32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按期完成隐患整改任务,经现场评估验收合格,予以摘牌;珠海市四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云浮罗定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后勤楼、2号楼、3号楼、5号楼)重大火灾隐患未整改到位,不符摘牌标准,继续挂牌整改;广州市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门诊楼、外科楼)、云浮罗定市博物馆申请整改工作延期至2022年12月15日;汕头市记得餐饮管理策划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外科大楼、门诊楼和5号楼)已搬离停业;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田一小学已全部拆除建筑。
摘牌的地区和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抓紧解决整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持续巩固整治整改成效,切实防止火灾隐患反弹。对延期和不符摘牌标准的单位,继续挂牌督办。被挂牌督办的单位要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加快整改工作进度,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并及时向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消防救援总队)申请摘牌。
附件:1.予以摘牌的第十三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
2.予以摘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省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9日
附件1
予以摘牌的第十三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
附件2
予以摘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