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
四次会议第8882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粤办函〔2021〕150号
商务部办公厅:
现就林水栖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湛江纳入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区范围的建议》(第8882号),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省赞同代表所提建议,这对推动湛江加快建设北部湾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推动我省对接海南自由贸易港和打造“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具有积极意义。我省充分发挥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湛江深化改革开放发展,大力支持湛江市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目前已向包括湛江在内的相关范围复制推广七批共146项改革创新经验,发布了202个改革创新案例。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向国家部委请示汇报,争取将湛江纳入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区范围。继续支持湛江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主动对接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快建设湛江综合保税区,支持湛江港完善口岸配套设施,促进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恳请贵部一如既往地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推动湛江加快打造成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
以上意见,供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