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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939748/2021-00582
农业、林业、水利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09-10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粤办函〔2021〕270号
2021-09-18
时间 : 2021-09-18 10:40:43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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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粤办函〔2021〕27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推进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统筹谋划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形成合力、协同推进;研究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相关任务。

  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省领导担任总召集人,省政府协调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秘书长、省农业农村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成员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林业局、省农垦集团公司(省农垦总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总召集人批准。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决定事项并印发相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上报省委、省政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联席会议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省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10日


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总 召 集 人:叶贞琴  省委常委

  召 集 人:郑伟仪  省政府副秘书长

        顾幸伟  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魏以军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肖红梅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林安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刘耿辉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孟 帆  省水利厅副厅长

        江 毅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吴津伟  省粮食和储备局副局长

        吴晓谋  省林业局副局长

        黄文沐  省农垦集团公司(省农垦总局)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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