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粤办函〔2021〕27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推进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统筹谋划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形成合力、协同推进;研究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相关任务。
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省领导担任总召集人,省政府协调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秘书长、省农业农村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成员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林业局、省农垦集团公司(省农垦总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总召集人批准。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决定事项并印发相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上报省委、省政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联席会议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省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10日
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总 召 集 人:叶贞琴 省委常委
召 集 人:郑伟仪 省政府副秘书长
顾幸伟 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魏以军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肖红梅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林安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刘耿辉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孟 帆 省水利厅副厅长
江 毅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吴津伟 省粮食和储备局副局长
吴晓谋 省林业局副局长
黄文沐 省农垦集团公司(省农垦总局)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