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
广东省计量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粤办函〔2021〕232号
省市场监管局:
你局关于建立广东省计量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省政府同意建立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的广东省计量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广东省计量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
省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25日
附件
广东省计量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计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协调统一的计量工作体系,更好发挥计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为推动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经省政府同意,建立广东省计量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计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省计量工作,推进计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落实计量法律法规,统筹推进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计量科技协同创新,促进计量资源共建共享共用;研究并推进实施计量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建立协调统一的量值溯源体系、计量规范体系和计量服务体系;协调解决计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委军民融合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科学院、省气象局、省能源局、广州铁路监管局、民航广东监管局、省药监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电网公司等2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牵头部门为省市场监管局。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各单位联席会议联络员变动,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或者部分成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收集、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各成员单位应积极做好配合工作。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各相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经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并按要求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计量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计量工作。
广东省计量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麦教猛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 召 集 人:高国盛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邓兴华 省委军民融合办副主任
李大胜 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
杨 军 省科技厅副厅长
詹若兰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
黄守应 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光辉 省司法厅副厅长
陈国煌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红山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杨林安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何 焱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黄成造 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
邹振宇 省水利厅副厅长
牛宝俊 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
余德文 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
王晓昀 省国资委副主任
陈春怀 省广电局副局长
林 瑛 省体育局副局长
刘 敏 省科学院副院长
曾 琮 省气象局副局长
刘文胜 省能源局副局长
朱霆军 广州铁路监管局副局长
孔繁平 民航广东监管局副局长
苏盛锋 省药监局党组成员
刘 红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
陈 晔 广东电网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