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完善
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办函〔2019〕39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促进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升级工作,研究审议促进消费重要政策举措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马兴瑞 省长
副组长:林克庆 常务副省长
叶贞琴 省委常委
许瑞生 副省长
陈良贤 副省长
张光军 副省长
张 虎 副省长
覃伟中 副省长
成 员:张少康 省政协副主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张广志 海关总署党委委员、广东分署主任
刘小涛 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魏宏广 省政府副秘书长
林 积 省政府副秘书长
崔朝阳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新闻办主任
葛长伟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景李虎 省教育厅厅长
王瑞军 省科技厅厅长
涂高坤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孙太平 省公安厅副厅长
卓志强 省民政厅厅长
戴运龙 省财政厅厅长
陈奕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陈光荣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鲁修禄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李 静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顾幸伟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郑建荣 省商务厅厅长
汪一洋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段宇飞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麦教猛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小毅 省广电局局长
王禹平 省体育局局长
杨新洪 省统计局局长
肖 学 省医保局局长
白鹤祥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
吴紫骊 省税务局局长
裴 光 广东银保监局局长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处室一名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对促进消费工作组织领导。
省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