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用《广东省
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办函〔2019〕38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粤府办〔2018〕53号)延用至2020年12月28日。
省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