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东省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的通知
粤办函〔2019〕34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同意对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光军 副省长
副组长:李朝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鲁修禄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杨新洪 省统计局局长
成 员:邓 鸿 省新闻办副主任
吴道闻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何 荣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巡视员
申勇强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
肖红梅 省财政厅副厅长
屈家树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省海洋局局长
陈金銮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刘 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黄成造 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
孟 帆 省水利厅副厅长
黄斌民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钱永成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海龙 省军区保障局局长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生态环境厅承担。
省政府办公厅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