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职业病
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粤办函〔2019〕32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统筹做好我省职业病预防控制和职业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推动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加强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职业健康监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以及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事故);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加强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政策研究、防治技术研发、科技进步和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张光军 副省长
副召集人:李朝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段宇飞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 员:黄恕明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邱克楠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龚国平 省科技厅副厅长
吴育光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聂元松 省民政厅副厅长
陈 建 省司法厅副厅长
杨朝峰 省财政厅副厅长
左孟新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张英奇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蒋宏奇 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
蔡 瀛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杨俊波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陈越华 省商务厅副厅长
符显辉 省卫生健康委副巡视员
潘 游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
张绳道 省国资委副巡视员
钱永成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谭奋博 省广电局副巡视员
刘碧茹 省医保局副局长
张振飚 省总工会副主席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日常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承担。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省卫生健康委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并抄送省委编办。联席会议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
省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