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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298号(文化宣传类14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21-11-03 12:32:42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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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3298号(文化宣传类

147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府函〔2021〕184号


张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数字文化创意园的提案》收悉,经会文化和旅游部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积极推进建设人文湾区,着力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数字经济和共享经济。您提出的建议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调发展,契合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要求,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我省将认真研究吸纳。  

  一、关于积极引导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集聚化发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数字文化创意园建设的建议

  “十三五”以来,我省文化产业主要指标稳居全国前列,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从2015年的3648亿元,增加至2019年的6227亿元,约占全国1/7,连续18年居全国首位;占全省GDP比重从2015年的5.01%,增长到2019年的5.77%。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实施以来,国家相关部委、我省政府及湾区内各地政府通力合作,积极推进湾区内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的布局和发展。

  在国家部委支持指导层面,文化和旅游部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出台《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围绕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发展战略,培育数字文化产业发展集聚区,以市场化方式促进产业集聚,推动区域文化产业带建设,支持广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区、深圳华侨城创意产业园、香港PMQ元创坊、澳门设计中心等发展基础较好的文化产业园区提升质量和打造品牌。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将广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区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并将深圳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纳入第二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旨在更好发挥优秀园区的示范作用,带动粤港澳大湾区文化产业特别是数字文化产业集聚化高质量繁荣发展。

  在我省政府大力推动层面,我省积极引导文化产业集聚化发展,优化全省文化产业区域布局。作为全国较早推进文化产业集聚发展的区域,文化产业园区已经成为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经过多年发展,全省共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2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4家;正在创建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家。省文化和旅游厅认定的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56家。在区域分布上,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中的85%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形成以数字技术、网络和软件技术等新业态集聚效应。

  在各有关市探索实践层面,广州大学城纳入广州市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正在努力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智核”、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核心节点。天河路商圈是数字文商旅体融合示范区的重要载体。新建京广数字文化合作创新中心(中关村(黄埔)数字文化产业园),将重点发展以数字化、网络化、创意化为特征的数字文化产业。深圳市南山区于2019年获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区域内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行业高度集聚,涌现出腾讯、创梦天地、星河互动、迅雷、冰川网络、A8音乐、蜂群文化为代表的行业领军企业,也为打造国际数字文化创意园提供了一定的资源优势。东莞市松山湖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成功举办首届粤港澳青年文化节、莞港版权对接与创新创业活动以及松山湖粤港澳双创青年行活动,组团参展第十七届香港国际授权展、2019香港巴塞尔艺术展等。粤港澳大湾区内形成了以影视动漫、游戏电竞、创意设计、数字终端、数字展示以及数字娱乐等新业态的数字创意产业集聚区。

  下一步,我省将着力搭建完善建设数字文化创意园的条件和基础;大力发展数字互动娱乐、数字视听、网络文学、网络影视、网络出版、数字音乐、数字教育等以数字内容为核心的相关产业;引进一批国内外数字内容知名企业,培育一批数字内容领军企业,引导他们入驻粤港澳大湾区,创建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数字内容产业园区,打造全国数字文化产业新高地。

  二、关于强化顶层设计,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优势,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文化旅游交流和资源整合的建议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实施以来,文化和旅游部、我省政府、大湾区域内相关地市政府“抱团式”发展区域内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合作搭建共享共赢平台。一是制定印发相关发展规划。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我省政府印发《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创意产业联盟”。二是组织启动重点文旅项目。省文化和旅游厅为进一步丰富粤港澳大湾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加湾区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升级,2019年12月起启动了“广东文旅护照”之“遇见湾区”“游粤印记”文旅项目,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有效引导粤港澳大湾区文化消费产品等服务数字化升级和资源整合。三是建立完善合作工作机制。文化和旅游部2013年批准设立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深圳),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文化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粤港澳三地文化部门于2002年建立了粤港澳文化合作机制,迄今已成功举办会议20次,先后签订了一批富有成效的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发展协议及规划并予以实施,在图书、文博、非遗保护、文化创意、文化资讯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此外,每年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旅游联合会年会机制,推动包括文化创意产业在内的相关交流合作。四是用好产业合作平台,推动粤港澳文化旅游产业合作。通过互相支持组织参展的方式,借助广东旅游产业博览会、深圳文博会、香港国际旅游展、香港国际授权展、澳门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等展会平台,促进粤港澳文化产业交流合作,推动文化消费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升级和旅游化整合。

  下一步,我省将在国家相关部委的指导下,结合粤港澳大湾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结合实际,出台粤港澳大湾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指导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加强协调合作,统筹解决数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健全数字文化旅游产业统计指标,加强产业统计,强化监测分析,及时发布数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依托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发展优势,争创国家级数字创意产业发展示范区。

  三、关于织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基础保障网,打造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新高地的建议

  文化和旅游部、我省政府及大湾区核心城市全力织密配套基础保障网。一方面,大力强化政策供给。教育部、我省政府联合印发《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规划》(教发〔2020〕5号)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培育包括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在内的一系列高端人才。同时,我省还印发了《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实施方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广州创新合作区建设方案的通知》等重要政策文件,为发展数字文化创意园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各市优势。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相关地市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从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积极推动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建设。广州市出台《广州市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实施意见》《广州市加快数字互娱产业创新规范发展工作方案》等一批政策性文件。同时,加快推进重大产业平台规划建设,做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高水平推进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2015年以来,广州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新业态已成为城市治理出新出彩,老城市焕发新活力的重要手段。深圳市出台了较为完善的文化产业政策。目前,既有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的全市性文化产业政策,也有各区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的适合本地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既有具有专属文化产业的行业性政策,也有文化产业和其他重点产业通用,为产业发展提供财税、金融、用地、人才等外围支持的政策,共同构建了较为完备的深圳文化产业发展政策体系。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论述,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部和我省将结合发展的实际需要,争取出台文化金融、文化艺术品交易(拍卖)方面的政策,指导推动各地根据实际出台影视、电竞、数字创意等专项政策,形成政策合力。进一步加强与香港、澳门以及与省内其他城市在创意设计、影视动漫、文化旅游、文化会展、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等领域的合作,推动文化产业孵化器和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引进更多国际资源,打造若干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产业集群。继续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文化旅游合作机制及产业合作平台作用,推动粤港澳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合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登录我省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信息。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