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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337号(科学技术类06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20-11-26 15:01:10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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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337号(科学技术类

065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府函〔2020〕309号


黄锦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平衡大湾区的应用及基础科研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强基础研究建设,完善科研评价体系,推动粤港澳三地科研合作,让基础研究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提供重要支撑。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利于进一步深化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我省将认真研究吸纳。

  一、关于完善高校科研人才评估机制和评价体系的建议

  我省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部署要求,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和广东省重大需求,集聚高端创新资源,突出问题导向,积极推动“从0到1”原创性成果突破及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的融通发展,着力构建以重大项目实施为牵引、以重大平台建设为支撑、以青年人才培养为动力、以多元化社会投入为保障的基础科学发展体系。与此同时,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要求,落实国家和我省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落实高校自主办学权,推动高校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办法,坚决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坚持尊重规律、问题导向、分类评价、客观工作等原则,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突出质量贡献绩效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实施章程管理,建立中长期绩效评价制度。

  二、关于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内高校联合,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科研创新深度合作的建议

  一是组织推进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8〕77号)等政策文件,积极探索以项目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等方式加强粤港澳高校科研合作,开展“钱过境、人往来、税平衡”等政策探索,支持港澳机构牵头申报我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实现我省财政科技资金从政府部门直接过境。二是支持港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内地发展。目前,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等6所高校在深圳设立了大学研究院开展产学研合作,已累计联合培养人才逾万名。引进香港中文大学与深圳大学合作创办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南方科技大学与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率先启动建设首批10家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同时与教育部共建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首批已建设5家,其中4家立项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集合粤港澳大湾区优质资源,搭建创新人才培育、科技创新及高科技创业孵化平台,构建协同创新机制,促进大湾区内科技成果转化,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三、关于积极营造有利于研究人才科研创造的良好环境的建议

  一是深化粤港澳人才合作机制,为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交流提供便利。2019年印发《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行动》,对引进的国(境)外高层次人才、优秀中青年工程技术人员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着力推动基础研究科研人才往来粤港、粤澳出入境便利化。在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引进管理、职称评审、项目申报、科研经费、成果归属等方面放权松绑,充分赋予基础研究科研人才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动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建立以人为本的科研管理制度。二是持续推动人才发展机制改革,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号)、《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19〕2号)等政策,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并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我省积极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明显降低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人才实际税负水平,对于大湾区广聚英才起到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此外,广州等地还实施人才绿卡制度和高层次人才认定,为包括穗港两地科研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提供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9个方面支持,较好地解决海内外人才的后顾之忧。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与港澳科技创新合作力度。一是稳步推进基础研究交流合作。继续支持粤港澳联合建设重点实验室,鼓励本省企业与粤港澳高校联合建立协同创新中心,推动三地人才在基础与应用基础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开展联合攻关。加快推进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等联合办学项目的筹建工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二是继续优化人才交流环境。全面实施《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粤府〔2018〕96号)《广东省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等,进一步提供政策保障和支持,为科研人员解决后顾之忧,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交流便利化,力求提供最优的政务环境,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登录省政府门户网站(eyelogue.com),了解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信息。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