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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要点

时间 : 2020-04-03 08:41:29 来源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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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以推动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加快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探索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机制,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一、实施“十大工程”,加快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

  (一)实施“规划编制”工程。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省市县乡镇四级联动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本完成省级规划编制,推进珠三角地区及试点市县基本形成规划成果,粤东西北地区基本形成规划框架,对条件成熟的市县开展规划审查工作。协调对接综合交通、水利、生态修复等省内特定区域和特定领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指导各地开展各类空间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因地制宜指导各地推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二)实施“三线划定”工程。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实现生态保护红线应划尽划并协调处理矛盾冲突。配合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工作,建立规划成果与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衔接机制。有序规范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结合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本完成三条控制线落图工作。

  (三)实施“村规提升”工程。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全省已编制的村庄规划开展全面评估,掌握各地村庄规划管理情况,研究解决现行村庄规划中的突出问题。开展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为下一步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探索出一条可以复制推广的方法路径。结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战收官工作,开展村庄规划优秀案例推广工作,积极展示村庄规划在引领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保障作用。

  (四)实施“详规优化”工程。总结我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做法经验,围绕提高控规实施管理效率提出优化举措,指导各地在过渡期内通过改进编制方法、优化审批程序等举措进一步优化控规管理流程,提高控规实施效率,助推城市发展。立足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探索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详细规划管理机制。

  (五)实施“制度建设”工程。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制定出台《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按程序推进《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起草工作。研究起草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及统筹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市县规划编制审查要点,启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留白”管理等有关政策研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分类分区精准施策。结合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研究制定红线内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的具体监管办法。有立法权的城市要研究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立法工作。

  (六)实施“标准建设”工程。出台《广东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引》,细化制定市、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启动详细规划编制有关技术指引和实施管理机制研究,形成较为完整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制定专项规划审核规则、规划“一张图”核对标准等。研究建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横向和纵向的传导机制,加强总体规划对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实现“多规合一”。

  (七)实施“系统建设”工程。研究制定“三调”成果与规划数据转换规则、规划底图制作标准,市县负责底图制作并逐级汇交到省厅备案,初步形成全省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支撑规划编制。基本建成全省通用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形成统一规范的规划数据库、成果汇交、系统功能扩展开发、接口等标准体系。市县做好本级规划成果的数据质检和入库更新,根据规划编制审批进度,通过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对接实现逐级汇交。

  (八)实施“驿道增辉”工程。择优打造西京古道、梅关古道等8条精品线路,新增修缮3条海岛海防主题线路,新增建设3条滨水绿道精品线路,加强与红色革命遗址、古村落等各类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的联通,促进连线连片开发利用。全力推进粤北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规划建设,继续完善南粤“左联”之旅等红色文化线路。持续举办“古驿道+文化、体育、旅游、研学”推广活动,塑造“一带一路”文化品牌。

  (九)实施“民生保障”工程。完善涉疫情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机制,预下达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保障重要民生和脱贫攻坚项目。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积极响应重大项目以及公共卫生安全、基本医疗、基础教育、基本养老等重要建设项目的空间需求,相应纳入各级规划。健全规划调整业务审批制度,优化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管理,促进项目尽快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空间保障。有序做好过渡期内两规一致性处理工作,推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性规划平稳实施。

  (十)实施“阳光规划”工程。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干事创业的生命线,把廉洁纪律贯穿国土空间规划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干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打招呼行为记录制度,对通过口头、电话、微信等各种方式打招呼的,记录相关情况、建立台账。加强建章立制建设,明确审批程序、审查内容、技术标准等,用制度防范廉政风险。在规划编制、审批等阶段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加强对省国土空间规划协会的行业管理,引导行业单位落实《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费参考标准》,勤俭务实开展规划编制,促进我省规划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水平

  (十一)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作用,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及时研究审议和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布局、重大事项,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工作报告,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和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规划编制、信息系统建设、政策制定等重要环节的进展情况和有关意见建议。推动各级调整或设立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加强对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统筹指导。

  (十二)坚持协同联动。协同推进各类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十四五”规划的统筹衔接。加强部门之间沟通,推进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和规划成果部门共享,定期开展座谈交流,形成规划工作合力。坚持上下联动,适时召开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议,不定期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交流规划编制工作过程中的做法,推动重大问题和共性问题解决。

  (十三)加强技术支撑。组织举办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业务专题培训班,提高全省规划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制定一批符合广东实际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为我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可遵循的技术指引。发挥省国土空间规划联盟和有关协会的技术优势,加强对市、县、镇、村规划编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实施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乙级及以下)告知承诺制,提高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审批效率。

  (十四)强化公众参与。落实“开门编规划”理念,依托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以及“广东自然资源”“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35”公众号等平台载体,广泛收集社会公众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宣传我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