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健康广东行动的意见
粤府〔2019〕11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广东行动,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健康广东2030”规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一体化的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一体化的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和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省、市两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省级健康科普资源库。充分评估健康科普需求,掌握健康素养影响因素,制定实施精准干预策略。加快普及疾病预防、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应急避险等维护健康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大力培养复合型健康科普专兼职人才,建立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各地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和栏目,并免费刊播健康科普公益广告。到2022年和2030年,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5%和35%。
(二)实施合理膳食行动。推广平衡膳食模式,大力倡导食物多样性,以谷薯类为主,增加蔬菜水果类,引导奶及奶制品消费,推进减盐、减油、减糖。推进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及食品营养标准宣传贯彻执行,开展膳食与食养习惯研究,推广健康烹饪模式、营养操作规范与营养均衡配餐,倡导食品加工和餐饮服务营养化转型,营养健康和膳食指导覆盖一般健康人群及特定人群。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在2019年和2022年基础上提高10%,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贫血率分别低于10%和9%。
(三)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城乡健身步道,努力构建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大力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因地制宜发展群众性健身运动项目。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性、区域性品牌赛事。加强科学健身队伍建设,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3%和96%,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39.5%和42%。
(四)实施控烟行动。加强控烟行为干预,宣传普及吸烟、二手烟暴露和电子烟的危害,培育无烟文化。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建设无烟环境,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将省内各级各类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事业单位等建设成为无烟单位。开发控烟、戒烟适宜技术,提高控烟、戒烟成效。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推动将电子烟列入烟草制品进行管制,定期开展烟草流行监测。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以上和80%以上。
(五)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心理健康素养,培养心理健康行为,预防心理行为问题发生。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开展人群心理健康监测,加强心理健康相关科学研究,持续改进心理健康教育和促进策略。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0%和30%,失眠障碍、抑郁症和焦虑障碍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
(六)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环境与健康防护和应对知识。推动创建“森林城市”和“海绵城市”,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加大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餐厅(食堂)、健康单位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力度。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防治。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
(七)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性特点,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开展出生缺陷三级防控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加强儿童健康管理及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提高妇女儿童保健水平。建立生育全程保健服务模式,推动妇幼健康服务进社区、中医药进妇幼。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以下和4‰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5/10万以下和12/10万以下。
(八)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锻炼习惯。打造健康学习环境,保障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提升体育与健康课程质量。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营养改善、心理健康专项行动。加强中小学校卫生与健康管理,提升学校卫生健康与体育专业能力,增强学生体质,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60%以上。全省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学生的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到2030年,全省中小学生掌握基本健康知识与技能,形成良好生活方式和健康行为;基本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形成体育锻炼意识和习惯;掌握调节情绪与压力方法,有主动维护自身心理健康的意识。
(九)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倡导健康工作方式,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加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度,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建立健全职业病综合防治机制,完善职业病病人救治救助和保障制度,提升职业病防治与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推动创建“健康企业”。加强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救治保障。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分别下降到30%以下和20%以下;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分别达到85%以上和95%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分别达到80%以上和95%以上。
(十)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健康宣传教育,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以及心理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保健养生、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引导老年人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整合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加强老年医学学科基础研究,鼓励社会参与老年健康服务,支持老年健康用品产业领域科技创新。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十一)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普及心脑血管疾病知识,提升患者自我管理能力和社会应急救护能力。加强心脑血管疾病危险因素预防控制,实施心脑血管疾病早期筛查及干预。开展减盐、减油、减糖“三减”和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三健”等专项行动,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推进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三高”疾病医患共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血压和心脑血管疾病诊疗能力建设,促进基层高血压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到2022年和2030年,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和70%以上,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以下和190.7/10万以下。
(十二)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加强科普宣传,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防癌意识。加强癌症防治能力建设,针对鼻咽癌、肝癌、结直肠癌等广东高发癌症进行重点攻关。推广癌症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加快癌症诊疗能力建设,推动构建世界一流癌症中心。规范癌症诊治,制定并推广癌症诊疗指南,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健全死因监测和癌症登记报告制度。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推动抗肿瘤药研制生产,建立健全抗肿瘤药临床供应保障协作网。到2022年和2030年,我省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十三)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危险因素控制,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呼吸中心,提高相关专科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治能力建设,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以下和8.1/10万以下。
(十四)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加强糖尿病危险因素控制,普及体检意识、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科普知识,鼓励病人定期开展血糖自我监测。加强糖尿病高危人群、重点人群早期筛查与干预治疗,实现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糖尿病诊疗能力建设,推动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和70%以上。
(十五)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开展卫生应急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广泛宣传常见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卫生应急知识,倡导居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倡导儿童、老人和慢性病患者等高危人群接种流感疫苗。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强化寄生虫病等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动员支持社会各界和社会组织发挥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紧急医学救援、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以镇街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理率达到100%。
(十六)实施塑造健康湾区行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紧密合作,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在粤投资办医。深化中医药领域合作,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国际化。推进生物医疗科技创新合作,发展健康产业。推动医疗卫生人才联合培养和交流。加强传染病联防联控,完善紧急医疗救援联动机制。到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医疗卫生合作更加紧密;到2030年,粤港澳大湾区健康共同体基本形成,世界一流健康湾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十七)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宣传推广岭南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交流合作。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加强中医诊疗能力建设,打造高水平中医医院,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建设区域中医“治未病”质控中心和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发展特色康复医学,实施中医药康复能力提升工程,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村卫生站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80%以上。
(十八)实施智慧健康行动。结合“数字政府”建设,建成省市两级全民健康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夯实智慧健康应用基础。深化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与医疗、公共卫生、行业治理、个人健康管理等业务的融合应用,发展智慧健康服务新业态。到2022年,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健康医疗业务数字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健康医疗信息便民惠民水平大幅提升。到2030年,新一代智能技术与健康医疗业务深度融合,信息化全面支撑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驱动卫生健康事业科学发展的先导力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广东行动推进委员会,制定《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年)》,细化行动目标、指标、任务、实施路径、保障措施和职责分工,统筹指导各地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研究疾病综合防治策略,做好监测考核。各地要结合实际健全领导推进工作机制,逐项抓好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中,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二)动员各方参与。强化跨部门协作,鼓励和引导单位、社区(村)、家庭和个人行动起来,形成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动员、人人尽责尽力的良好局面。各单位特别是学校、社区(村)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企业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增加健康产品供给,国有企业要做出表率。鼓励社会捐资,依托社会力量依法成立健康广东行动基金会,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对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加强指导。
(三)强化支持保障。加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优化资源配置,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开展一批影响健康因素和疑难重症诊疗攻关重大课题研究。完善相关政策规章体系,开展健康政策审查,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加快构建以促进健康为导向的创新型医保制度。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智库加强理论研究,积极开展健康广东行动实践,为实施健康广东行动提供智力支持。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健康广东行动的做法、成效和经验,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推动个人践行健康生活方式,牢固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设立健康形象大使,评选一批健康广东行动综合示范区和健康广东行动示范项目,发挥引领带头作用。积极搭建宣传平台,与主流媒体深化合作,深入报道各地区推进实施健康广东行动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