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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3-00035 分类: 综合政务、通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3-01-14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省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通报
文号: 粤府函〔2013〕5号 发布日期: 201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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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省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3-01-16  浏览次数:-

                    粤府函〔2013〕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

省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全省各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中之重,周密部署,加大投入,集中力量为人民群众办好就业、住房、教育、文化、医疗、物价、食品安全等十件民生实事。截至2012年底,年初确定的省十件民生实事已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现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全省累计城镇新增就业167.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68.5万人、促进创业12.96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97.6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9.6%、114.2%、129.6和122%。城镇登记失业率2.48%。

  (二)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全省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15.65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02万户,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8.8%、134.5%。农村危房改造开工10万户、竣工9.93万户;850个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村庄近1.5万户搬迁建房全部完成;完成渔民安居住房1374户,华侨农场危房改造开工1.1万余户,竣工5825户,全面完成任务。

  (三)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965万、8420万、1990万、2943万、2483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460万,全部超额完成任务。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提升目标也已实现。

  (四)深入开展价格惠民。为276万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对象及建国前老党员补贴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0.36亿元,下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0.66亿元,下达全省兑付农民的农资综合直补、成品油价格、农作物良种等各项补贴资金120.82亿元。安排1.7亿元支持供销系统平价商店和现代流通服务“农超对接”建设,建成平价商店4118家。

  (五)优化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拨付9.7亿元事业费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各地市及16个县级公立医院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出台配套政策;以奖代补1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支持欠发达地区设立5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共850人参加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等,全部完成任务。

  (六)推进文化惠民。40个欠发达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100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完成主体工程和改扩建工程;通过资源整合、添置设备建设1000个行政村(社区)文化室,新建农家书屋7815家,实现全省行政村全覆盖;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近27.7万场次,观影人数超过6585万人次;新建乡镇农民健身工程325个,完成年度任务的252%。

  (七)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建设1215所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其中1177所竣工,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21.5%、117.7%;建设315所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其中294所竣工,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26%、117.6%;建成546所村级幼儿园,完成年度任务的109.2%。省和各市均已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全省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调整为小学每生每学年5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750元。“十二五”期间省每年安排5亿元实施“强师工程”,并适度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

  (八)强化养老助残服务。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和“爱心助行惠万家”活动,从2012年起全面启动农村养老服务建设“幸福计划”;新建养老福利机构20家及省级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15家。

  (九)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生活条件。省工伤保险异地务工人员参保人数1972.6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60%;全省积分入户政策扩大至在粤务工城乡劳动者,89.78万高技能人才入户广东省,完成年度任务的101.7%;资助在粤新生代产业工人就读高等学校的“圆梦计划”,截至年底报名超过3万人,录取1万人。从2012年8月1日起,全面取消全省的流动人员治安联防费。

  (十)抓好食品安全。设立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11家和108个监测点,初步建立覆盖省、市、县并延伸到乡镇的食品污染物监测网;依托省、市、县三级疾控系统和27家哨点医院建立覆盖全省的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完成国家规定的全年食源性致病菌、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任务,完成重点品种监测任务采样及监测工作;分10类评设生猪屠宰、食品流通和生产加工、餐饮企业等16044个食品安全示范点,完成年度任务的107%。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反复过问落实情况。朱小丹省长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亲自督办;省政府各分管副省长多次深入一线调研,协调有关单位加快推进;全省各地、省直有关单位从“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高度进一步统一认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二)狠抓落实,措施得力。全省各地、各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分解任务目标,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机制,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省财政投入523亿元,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1424亿元,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实事的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着力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生活条件,相关工作多项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注重调研,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的住房保障制度;省卫生部门积极探索建立稳定优化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长效机制;省教育部门注重统筹规划和制度建设,推进民生实事落实执行得力;省食安办合理规划布局,制定扶持激励政策来调动企业注重食品安全积极性;省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公安厅、科技厅、扶贫办、国土资源厅、海洋渔业局、文化厅、广电局、工商局、物价局、人口计生委等不断建立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协调指导服务,确保各项民生实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加强督查,协调联动。根据201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的十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省府办公厅立即印发督查工作方案,将抓好十件民生实事作为督办工作重中之重,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协调服务,每月汇总进展情况上报省政府,每季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并多次以开展专题督办、召开专题协调会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省直有关部门通过与各地级以上市主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印发相关督查方案、建立动态工作信息系统等方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对各地加强指导协调,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之间积极沟通,形成牵头部门负责抓总、会办单位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各地建立健全督办机制,在抓好落实的同时及时汇总上报有关事项进展情况,形成了各地、各部门积极联动,切实为十件民生实事的落实保驾护航的督查工作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3年,全省将继续加大投入,办好新的十件民生实事,加快幸福广东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在总结前几年办好民生实事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各项民生实事。

  (一)充分征求民意。办好民生实事,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各地、各部门要不断建立健全征求民意的工作机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尊重民意,并将国家和省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做好各项民生实事的项目确立、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并及时公布有关决策和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持续发挥效益。各地、各部门要不断把民生实事做实、做深、做细、做透。对已完成的民生项目,要在分配、使用、管理等方面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项目的社会效益,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群众得到实惠。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强化责任,健全制度,落实到人,加以妥善解决。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把解决民生突出问题和建立普惠共享的长效机制有效结合,切实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用好财政资金,并不断深化改革,引导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从根本上不断改善民生,真正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