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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函〔2012〕371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隋谯国夫人冼氏墓保护规划的批复
茂名市人民政府: 茂府〔2012〕74号文收悉。现批复如下: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隋谯国夫人冼氏墓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请你市会省文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后,冠“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字样,向社会公布《保护规划》,并做好《保护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文物保护工作。省文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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